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25号
转发省农委《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强化畜牧兽医行政执法,严明工作纪律,树立畜牧兽医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保证动物防疫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各项监管责任落实到位,现将《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的通知》(苏农牧〔2012〕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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