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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2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2-0002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2〕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2-22 公开日期:2012-03-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开展2012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23

                                               

关于开展2012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

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苏农办质[2011]14号文件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高度重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既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集中力量,积极创造条件,明确专人负责,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各地要加强协调,做好抽样检测,请各辖市、区及早确定相关监测基地。同时,要严格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程序,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布检测结果。

   三、及时反馈信息。对在监测中出现结果异常的地区,我委将及时通报相关预警信息,各地要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开展处置,有关处置情况要按时上报市农委和同级人民政府。

现将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监测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81667987      Email:jwh9988@sina.com

 

附件:《2012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方案》

 

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2012年常州市农产

安全监测方案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全市2012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原则

实行例行监测与节假日前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被监测单位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种植、养殖)情况、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样品具有代表性。凡被确定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本监测不向被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监测内容

(一)例行监测

1.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各辖市、区农林部门负责提供蔬菜生产基地名单,且同一蔬菜生产基地抽样次数全年不得超过3次。全市每次监测样品总数为140个,单月5日前后采样。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每次抽检30个样品包括随机选取3-5个蔬菜基地15个样品、12个交易市场15个样品;凌家塘批发市场每次抽取20个样品。

监测蔬菜品种:监测的蔬菜种类应是当地生产量和消费量较大,能代表当地蔬菜生产和消费基本情况。原则上,蔬菜品种在番茄、辣椒(青椒)、茄子、黄瓜、苦瓜、结球甘蓝(包菜)、生菜、萝卜、大白菜、普通白菜(青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花菜)、芹菜、韭菜、菜豆、豇豆、蕹菜、菠菜中选择。如所抽生产基地没有以上品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幅度控制在15%以内。

2畜产品药物残留与违禁物监测

1)监测种类:猪肝、猪尿、猪牛羊禽肉。

2)监测数量与时间: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每次抽取20个样品,每个季度各抽检一次;常州市其它区共计抽取20个样品,每月抽检一次。每次抽检数量均分别为屠宰场10个样品(其中猪尿7个,猪肝3个)和农贸市场及超市10个样品(其中猪肝3个、猪肉2个、牛羊肉3个、禽肉2个)。

3.生鲜牛乳中违禁物监测:奶站、奶罐车和养殖场。

本监测工作实行隔月检测,全年分6次抽样(每逢双月抽样检测),以奶站为首选,其次在奶罐车和养殖场抽取。全市每次抽取20个样品。

(二)品牌农(畜)产品监督抽检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重点对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取。

获得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示范企业称号范围内的生产基地以及创建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的农(畜、水)产品,根据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产品的生产状况,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三)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

1.茶叶:主要茶叶生产基地。

2.食用菌:批发市场和重点生产辖市(区)。根据调查确定相关品种和地区,被抽检地农林部门提供不少于监测样品数量的基地名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3.水果:重点生产辖市(区)。

4.稻米:重点生产辖市(区)。

5.其它:根据农产品质量监管要求,开展的有关专项抽检。

(四)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重点对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加工基地,批发市场的农(畜、水)产品进行监测抽检,监测时间分别在20121月、4月、9月和12月,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农产品质量评价性检测

根据季节抽取具有地方特色的农畜水产品,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基地全年各抽取50个样品,凌家塘批发市场全年抽取60个样品,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抽取。其它区农贸市场抽取40个样品。

三、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一)抽样方法

1.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按NY/T 762-2004规定执行。

2.畜产品例行监测:猪肝、猪尿抽样按《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04)规定执行,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按《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产品抽样》(NY/T53446-2006)规定执行。

3.品牌农(畜)产品监督抽查: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要求执行。

4.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抽检及农产品质量评价性抽样:根据产品类别和抽样场所,选择相应的抽样方法。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例行监测

1)蔬菜药物残留监测:每月监测项目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乙酰甲胺磷、三唑磷、丙溴磷、杀螟硫磷、马拉硫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甲氰菊脂、氯氟氰菊脂、氟氯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唑酮、百菌清、异菌脲、腐霉利、乙烯菌核利、涕灭威、地虫硫磷、氟虫腈、啶虫脒、哒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咪鲜胺、阿维菌素、多菌灵、甲基硫菌灵、吡虫啉合计40项指标。

2)畜禽产品药物残留与违禁物监测:

猪尿、猪肝: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齐帕特罗和赛庚啶。

牛羊肉: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齐帕特罗。

猪肉,禽肉:磺胺二甲基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甲唑、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喹啉;诺氟沙星、达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

3)生鲜牛乳中违禁物监测:监测项目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抗生素和淀粉。

2.品牌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查

根据所抽农(畜)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质,分别选择相应的国家抽检要求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3.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

监测项目根据调查后确定。

4、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抽检: 根据所抽农(畜、水)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质,分别选择相应的国家抽检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5、农产品质量评价性检测:蔬菜监测项目为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氧乐果以及根据当时季节确定监测指标。生鲜牛乳监测项目为碱性物质、淀粉、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畜产品监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水产品监测项目为孔雀石绿、喹乙醇、氯霉素。茶叶、水果、稻米等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判定。

(三)判定依据

根据农产品(食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本年度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例行监测有关技术问题请与常州市农畜水产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徐俊,联系电话:8166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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