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22号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见》(苏农产〔2012〕3号),切实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工程建设,加快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现将《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委《关于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意见》(苏农产〔2012〕3号),现结合常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目标,以“三创三先”精神为动力,以转变增长方式为主线,以“三带能力”为重点,抓住新机遇,应对新挑战,抢占主动权,形成新优势。把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水平作为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促进产业升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的重要抓手,全面提高农业龙头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主要原则
在全市开展“农业龙头企业运行质量提升年” 活动“以下简称‘强龙行动年’活动”,旨在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产业带动能力。主要应坚持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各地资源禀赋,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条件、区位优势等因素,突出优势产业、优势区域,培植典型、示范带动。针对企业所在的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等特点,实行政策扶持、信息引导、技术服务、产品营销、融资对接,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完善机制,联农惠农。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根据自身情况,从实际出发,选择不同的利益联结方式。可以发展订单农业,与农户结成相对稳定的购销关系;可以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以保证农民的稳定收益;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也可鼓励采用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形式与农户结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使农民稳定分享农业产业化经营成果。
3、做优做强,增强实力。以加快企业做优做强、产业提档升级为目标,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加快延伸产业链,培育壮大区域主导产业,不断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带动农产品出口的“三带能力”。
4、量力而行,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的创新潜能,选准切入点,以切合实际,利于企业发展,利于产业带动和农民增收为行动要求,努力使“强龙行动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紧密结合农业现代化工程和农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进程,与当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与企业品牌创响、竞争力提升有机联系,与市场需求和规模做大相协调,整合资源配置,促进优势互补,实现企业运行质量和规模效益的整体提升。
三、主要目标
在开展“强龙行动年”活动过程中,全市年内争取发展15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评选1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争创“五个一”示范企业10家以上;创建5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示范点;争创10个以上品牌产品、品牌商标;实施25个左右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项目;落实20家左右、1.5亿元农业信贷资金扶持龙头企业。全市年内力争80%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打造1个以上符合省定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武进、金坛、溧阳等市(区)年内新增年销售超1亿元的龙头企业1-2家。年内所有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确保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1%以上。
四、活动内容
各地在开展“强龙行动年”活动时,须与深化“五个一”示范创建,实施农业产业化提升行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把握关键,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这项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1、全面提升基地建设水平。根据农业龙头企业自身经营和生产加工需要,通过自建、共建、订单收购等方式,在市内、省内建立稳定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各地各企业要根据当地产业布局,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建设以“一村一品”为特征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产区集聚,促进基地建设向特色领域发展,与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按照“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外向”的原则,努力提升原料基地质量安全水平,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逐年提高“三品”面积规模。年内力争80%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着力打造1个以上带动能力强、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特色鲜明且符合“三品”认证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2、创新联农惠农运行机制。重点创新企业联农惠农组织方式,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联农运行机制、利益分配机制、风险保障机制、持续增收机制,真正实现农民增收致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经纪人签订合同,发展订单农业,形成稳定的购销关系。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开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为农户提供种养技术、市场信息、疫病防治、农资供应、产品销售等经营服务。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设立风险基金、利润分配或二次返还等形式,与农户结成紧密的利益分配关系。各级要深入开展调研,因地制宜,探索总结不同行业农业龙头企业典型联结方式。年内武进、金坛、溧阳等市区要树立利益连接机制示范点2-3个,全市树立有特色的利益连接机制示范点5个以上。
3、努力推进企业集群发展。围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布局,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加快培育“加工有规模、布局有规划、园区有名称、组织有机构、管理有制度、运行有效益”六有型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延长优势农产品产业链,放大优势产业集群集聚效应。年内武进、金坛、溧阳等市区要力争培育年销售产值超20亿的农产品集中加工区1个。
4、做优做强企业规模实力。各级要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更多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投身加盟到龙头企业队伍中来,逐步增加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围绕优质粮油、花卉苗木、特种水产、特色畜禽和经济林果等主导优势产业,做优做强支柱企业,通过资产重组,促进产业整合,着力打造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强、品牌优”,且具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创新型农业领军企业。武进、金坛、溧阳等市区年内要新增年销售超1亿元的龙头企业1—2家,鼓励一批生产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向年销售超10亿元目标迈进。
5、努力构建科技支撑体系。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合作,推进农科教、产学研结合,加快构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推广应用平台,加大产品生产科研攻关力量,加快成果转化速度,提升农业产业科技支撑能力。年内所有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都要建立自己的研发机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行业技术创新联盟,鼓励市、县两级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深加工技术。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示范基地等一批国家级技术研发示范企业项目,通过政策倾斜、项目扶持、认定奖励、提档升级等方式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创新和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改进生产加工工艺,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确保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占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的1%以上。
6、合力打造食品安全。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企业经营要坚守最基本的道德底线,鼓励企业建立食品生产“溯源制度”,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全程监控,全程备案。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整合资源,采取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等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监管机构、质检体系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造食品加工产业良性竞争的外部环境。
7、着力实施品牌带动。大力实施农业龙头企业的“品牌带动”战略,突出“有机”、“生态”、“原产地”等特色,引导企业转变经营战略,强化“品牌带动”理念,鼓励企业申报农产品“三品”认证、证明商标、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及对接的专业合作社和“一村一品”示范村,加快“三品一标一名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名牌农产品)建设和商标注册步伐。对具有区域性、同质性的优势农产品,引导生产企业联合打造区域公共品牌。年内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创国家级名牌产品、省名牌产品、“三品”认证和原产地证明商标要较上年有明显增加。
8、完善市场流通体系。围绕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冷链及物流配送系统,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信息发布与交易结算系统,交易仓储设施等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和基地开办农产品超市或直销店,逐步将销售延伸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订单购销、集中配售、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积极推广一些企业开展网络营销的经验。建立实物市场与虚拟市场相结合的现代农产品营销网络。年内10%的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注册为网络营销会员,共同打造省级农产品信息网上展示、采供需求网络营销平台。
五、活动安排
主要分“宣传发动、具体实施、总结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1—3月为宣传发动阶段,全市上下将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广泛动员,争取多方支持,使各级各类农业龙头企业自觉参与到“强龙行动年”的活动之中。宣传发动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各地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主要工作措施手段,并争取必要的活动经费保障等。同时,做好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和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4—10月为具体实施阶段,其中4月份为各地制定活动具体计划,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创建单位的落实,工作责任的具体到位。5—10月为活动重点实施阶段,期间市级组织召开一次活动交流推进会,树立一批创建有进展、有特色的单位,特别是“五个一”示范创建有成效的典型单位和“一村一品”有特色的单位,以典型示范带动面上活动的深入展开。并通过项目引导的方式,扶持典型示范企业加快发展。同时,加大推进农业龙头企业项目绩效全程化管理,将项目管理由合规性管理过渡到绩效性管理,过程管理过渡到过程与结果并重管理,不断提高龙头企业项目管理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3、总结提高阶段:11—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根据常农发〔2011〕29 号文件精神,继续做好“五个一”示范创建评先评优工作,通过查资料、查台账、看实绩、看效果等多种手段,好中选优,评选出10家以上“五个一”示范创建先进企业;根据省级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及时制定评选标准和办法,组织评选1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总结推广5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利益连接机制示范点等。同时,在各地形成“强龙行动年”活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根据各地在开展“强龙行动年”活动中的工作实绩和成效,组织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促进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