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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2-0000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2〕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1-06 公开日期:2012-0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12〕4号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24

                                               

 

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春节期间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近日,省农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加强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201180号),要求抓好重大动物疫病以及人畜共患病的防控,统筹做好冬季畜禽常见病防控工作,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稳定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委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基础免疫工作

根据全市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部署,结合节日期间畜禽及其产品调运频繁及冬春季动物疫病防控特点,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新补栏畜禽和水禽密集养殖地区、林下生态散养等重点地区畜禽的补免,切实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当。强化免疫效果监测,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及时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报告

加大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力度,扩大监测范围,提高监测频次,进一步加强对活畜禽交易市场及家禽批发市场、畜禽养殖密集地区、种畜禽场等的监测工作,对监测阳性畜禽及时按规定处置。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对不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疫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检疫监督执法

加强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饲养、屠宰、经营等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动物防疫条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加大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严格查堵病害动物及产品流动,防止流通环节传播疫情。节前,各地要组织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养殖、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和活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的动物卫生监管。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全面落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实验室内部管理,明确工作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严肃追究责任。强化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批从事实验活动的违法行方。切实做好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实行专人负责。

五、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常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常州市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春节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和防控机制,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到常备不懈。节日期间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突发疫情,及时报告,按程序采样送检,做好疫源追踪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坚持早、快、严、小原则,力争在最短时间彻底拔除疫点,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请各市将2012年春节期间(12228日)值班表于112前传真至常州市农委畜牧兽医处。

    联系人:罗坚强、王姣

    电话:81668015,传真:81667979

 

 

一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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