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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2-0000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2〕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2-01-05 公开日期:2012-0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常农发〔2012〕3号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十一五”期间,“五五”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常州市农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为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经验,将我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我委研究制定了《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常州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长期坚持。为认真做好我市第六个五年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法治常州建设总体规划》、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常发〔2011〕21号过年)和江苏省农委《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苏农发〔2011〕6号过年)要求,结合我市农业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以及法治常州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依法治农为主旨,紧贴“三农”,深入推进,务求实效,为全市实现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市农业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农业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运用法律手段开展工作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进步;勇于争先创优,创新特色品牌,努力争创省农业系统和全市“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宣传重点,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服务群众,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着力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研究和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促进普法与执法、普法与维权的良性互动。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把学法用法与培养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把主张法律权利与履行法定义务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农和依法维权结合起来,着力在全市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学习宣传促进农业经济发展、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农业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产品质量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农资打假专项治理,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及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律在规范农村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作用。

(三)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一是大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把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新时期创新和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以提高全市农业系统工作人员法治理念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核心,丰富形式,创新载体,着力开拓法制宣传阵地,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二是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充分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送法律、送科技、送农机”和“结对帮扶”等传统活动平台,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宣传信息进乡村、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三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资生产经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结合执法检查、农资打假活动,适时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增强执法和普法的良性互动,提高法律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以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力量开展以农业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营造声势,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五是结合业务工作开展主题普法活动。针对涉农法律法规面广量大的实际,每年结合农业、水产、畜牧、农机、林业等条线的业务活动,组织1-2次大型普法宣传活动,营造法律法规宣传的声势,切实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的意见》,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完善执法体制机制,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积极探索执法检查和法律服务的良性互动,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动性和有效性。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表达诉求、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建设,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三、对象和要求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农业系统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突出抓好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引领作用。进一步落实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常州普法网”、“常州公务员学习网”和“常州市干部网上学习城”等网络学法平台的作用,不断丰富学法载体和形式;定期开设“法制讲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专门法律知识轮训;通过门户网站的“农业普法”栏目,开展学法、用法的知识、信息以及体会等交流,增强互动,突出效果。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对宪法、基本法律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提升法律素质,增强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大力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执法人员岗前法律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现场教学等形式,开展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执法人员每年培训学习时间不少于40小时。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三)不断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诚信守法意识。重点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送法律进企业”以及开通“农务通”普法短信平台和门户网站的普法专栏等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他们诚信守法的观念,努力提升他们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的水平。结合规范农资市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投入品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各类农资生产经营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生产和经营。

(四)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广泛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农民群众自觉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大力推进“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的形式,选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更加注重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把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传授法律知识、培育法律意识、传播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依法表达诉求的能力。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农业系统“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各辖市、区农业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培训普法骨干,完善保障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各辖市、区农业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将开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在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同时,完成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和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各辖市、区农业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六五”普法的重大意义,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进一步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市和各辖市、区二级普法联动机制和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的普法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普法成效。要根据本规划认真部署普法活动,严格落实普法责任,确保“六五”普法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考评激励。普法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要将本规划制定的目标,进行年度细化分解,做到年初有计划,年度有活动,年终有总结。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方法和运行机制,加强对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六五”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三)培训骨干,充实队伍。针对农业法律法规面广量大的实际,各辖市、区农业部门要根据需要,着力建设和培养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和培训,提高普法工作人员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有计划地培养农村普法宣传骨干,充分发挥农业部门“普法宣传进村入户”生力军的作用。

(四)落实经费,加强保障。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将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各辖市区农业部门也要统筹安排相关经费,在配备普法设备,购置普法教材,建设普法阵地等方面要加大投入,切实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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