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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常州市关于做好2012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1-0009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1〕140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12-31 公开日期:2012-01-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关于做好2012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关于做好2012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11〕140号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140

                                                  

常州市关于做好2012元旦春节期间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农产品消费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两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生产主体责任,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督查,确保生产源头安全。各级农业部门要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一次节前大检查,并组织开展以“三品一标”为重点的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具体方案见附件)。要组织精干力量,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开展检查;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

三、加强检打联动,确保不留隐患。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开展节前专项抽检,重点对生产领域的蔬菜、畜禽等大宗鲜活农产品进行抽查检测。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市场监管工作。要针对省、市、县(市、区)组织的专项检测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跟进监督抽查,追溯查处,不留隐患。

四、加强舆情监测,确保应急有力。各地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对一些负面报道的跟踪分析,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减少负面影响。对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及时报告,反应快速,果断处置,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加强宣传,营造质量安全氛围。各级农业部门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以及宣传单、宣传展板、农民信箱、咨询服务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社区、集市、农村,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同时及时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和消费警示,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努力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常州市“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常州“三品一标”保真打假

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加大对农产品质量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确保广大“三品一标”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省《“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方案》,给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现有日常监管制度和工作基础上,加大“三品一标”监管力度。通过在“三品一标”消费旺季实施专项保真打假行动,打击假冒“三品一标”行为,维护“三品一标”公信力,确保生产规范,消费安全,促进“三品一标”产品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检查时间

201112312012116

三、检查范围

“三品一标”生产企业,市场上标称“三品一标”的产品。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核查当季“三品一标”生产规范性,重点检查“三品一标”生产企业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使用、休药期(间隔期)规定、档案记录、包装标识使用等环节标准执行情况。

(二)集中督导检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中的假冒“三品一标”产品。

(三)严厉打击非法印制“三品一标”标志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三品一标”认证监管和执法培训,提高认证管理和执法监督人员能力。

(五)加强“三品一标”生产人员培训,提高企业自律,增强质量责任意识。加强经营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指导“三品一标”经销单位建立查标验证制度,杜绝假冒“三品一标”流入市场。

(六)积极开展科普宣传,提高公众“三品一标”鉴别能力,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事关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事关“三品一标”品牌公信力,事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及“三品一标”管理规定,扎实组织,确保实效。

(二)加强协作,依法查处。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三品一标”保真打假专项行动。各级“三品一标”工作机构要和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密切配合,提高监管效能和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保存证据,认真核实,依法予以处理。检查中发现的假冒“三品一标”产品,要严肃处理,需要移交工商、质检等部门的,要及移交并提请相关部门暂停和吊销相关证书。对获证单位生产过程控制不严格、使用标志不规范的行为,要督促限期整改。

(三)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各地要以结合此次专项检查,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绿色食品,为绿色食品的生产、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总结,巩固成效。各地要通过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掌握本地区“三品一标”标志管理现状,系统梳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三品一标”监管机制。请各市于201218日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核查过程中需要暂停或吊销证书的“三品一标”产品及获证单位名单汇总表报市农委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处,电话:81667987(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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