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108号
金坛市、溧阳市农林局、武进区农业局;
根据苏农法[2011]3号《关于开展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和苏农计[2011]130号《关于下达2011年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为建立统一标准、反应迅速、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决定在全省围绕机构正规化、装备标准化、监管制度化、执法规范化开展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工作。为扎实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我委决定于11月底对所辖市(区)的农业综合执法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开展考核。请有关辖市(区)农林(业)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认真填写好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单位考核意见表(附件1)和评分表(附件2)。具体检查考核的方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1.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单位考核意见表
2.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标准化建设考核评分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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