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106号
委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增强法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创新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我委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云芳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徐金福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昙云 党组成员、副主任
郑银法 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尧平 副主任
谢小方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阎晓东 党组成员、副主任
徐祖兴 党组成员、副主任
庄细跃 党组成员、总农艺师
丁 剑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委各处室负责人及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均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政策法规处、办公室、监察室、计财处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季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潘云芳(党组书记、委主任、领导小组组长)为全委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副组长协助委主任(组长),在分工范围内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如下:
(一)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
负责牵头本委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依法行政考核督查工作;制定工作制度,编制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本局依法行政工作的信息汇总、情况汇报;及职责范围内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和管理、行政服务工作、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领导干部学法;政务公开、对外新闻发布;重大事项的督查;应急管理工作;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
(三)监察室:
负责对本单位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工作;受理在线投诉和公众举报;牵头处理涉农纠纷和信访工作。
(四)计财处:
负责本委依法行政工作的经费保障;农业项目及重大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其他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普法、执法等依法行政工作,部门负责人为依法行政责任人。部门职能范围以三定方案及委有关规定为准。
各处室、直属单位应明确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具体负责人员,设立相关工作台账。
领导小组成员随职务变动自动变更,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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