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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索 引 号:014109859/2011-001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公告公示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第1586号 发布机构: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生成日期:2011-06-15 公开日期:2011-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第1586号

 

     农        

  

              环 境        部        公告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1586

 

  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畜安全和环境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高毒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多威、灭线磷、涕灭威、磷化铝、氧乐果、水胺硫磷、溴甲烷、硫丹等22种农药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申请;停止批准含有上述农药的新增登记证和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撤销氧乐果、水胺硫磷在柑橘树,灭多威在柑橘树、苹果树、茶树、十字花科蔬菜,硫线磷在柑橘树、黄瓜,硫丹在苹果树、茶树,溴甲烷在草莓、黄瓜上的登记。本公告发布前已生产产品的标签可以不再更改,但不得继续在已撤销登记的作物上使用。

 

  三、自20111031日起,撤销(撤回)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的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文件),停止生产;自201310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农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 保 护 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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