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92号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国庆节期间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传[2011]33号)和市食安办《转发省食安办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常食药安委办[2011]17号)精神,现就2011年国庆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国庆节期间是农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工作上更加精心、检查上更加周密、落实上更加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结合深入开展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努力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
二、强化源头监管。各地要按照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围绕高毒农药、“瘦肉精”等突出问题,组织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品一标”企业和种养大户开展检查,督促生产主体依法履行农产品安全责任,严格执行质量安全控制制度。要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示范乡镇及各类标准园(场)创建活动,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发展“三品一标”,全面落实上市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关。
三、强化农资监管。各地要加大节日期间执法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密度,保证农资监管工作不留死角,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督导巡查和执法查处力度,督促建立完整的经营档案,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以群众反映较多、市场检查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为重点,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震慑不法分子,保障农资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监测。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对产地、批发市场等主要环节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检力度,重点监测芹菜、韭菜、豇豆、普通白菜等蔬菜农药残留和畜产品中瘦肉精。要根据我委开展的每月例行检测和“三品”等专项监督抽检情况,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制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和群众投诉举报,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
五、强化应急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相关责任,规范应急程序。要及时报告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做到快速反应、准确处置、有效应对,坚决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确保生产和流通秩序稳定。要强化节日值守,保障联络信息通畅,积极做好突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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