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95号
关于组织申报第一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
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根据省农委苏农产[2011]1号和市农委常农发[2011]29号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开展农业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首批申报对象主要是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部分特别优秀的县级龙头企业可申报参选。以辖市(区)为单位,原则上申报“五个一”示范企业数不超过5家。
二、申报标准
以常农发[2011]29号文件中明确的创建内容的具体要求及量化指标为主,并结合创建实际,增设企业规模、企业绩效和出口创汇评价指标等。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向所在地农林(业)局提出申请;
2、各辖市(区)农林(业)部门组织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精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市级推荐,并出具推荐意见文书;
3、市农委从辖市(区)推荐的企业中选拔,经综合评分、评审评定后,公示、公布示范单位名单。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各辖市、区农林(业)局于2011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各3份报市农委产业化指导处:
1、辖市区、农林(业)局的正式推荐文件,并简要说明组织申报工作的过程;
2、第一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单位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
3、各推荐企业的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目录见附件2)。
联系人:刘光俊 张薇 联系电话:85682246
附件:1.第一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单位申报汇总表
2.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申报材料目录
3.第一批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五个一”示范创建单位申报书(格式)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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