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63号
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农委《关于开展2011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农质发〔2011〕4号)、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2011年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事项的通知》(苏海渔函〔2011〕25号)文件要求,市政府办公室《2011年常州市深入推进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1〕57号)、《常州市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意见》(常政办发〔2011〕58号)等要求,我委决定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畜产品“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兽药质量安全、农资打假、水产品质量安全、种子执法年活动等七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行动要点
(一)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在蔬菜主产区,围绕白菜类、绿叶类、豆类、葱蒜类蔬菜,突出豇豆、豆角、芹菜、韭菜、菜心、普通白菜等蔬菜品种,以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为重点,深入开展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
(二)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以生猪、肉牛和肉羊为重点,围绕饲料生产、养殖、收购贩运、屠宰等环节,深入开展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
(三)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整治。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碱类物质、β-内酰胺酶、硫氰酸钠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深入开展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整治。
(四)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围绕兽药使用的突出问题,以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为重点,强化兽药监督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五)农资打假专项整治。以打击假劣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和禁限用农业投入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
(六)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河蟹、甲鱼、青虾、鳜鱼、四大家鱼等品种和水产苗种为重点,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七)种子执法年活动。以品种管理、试验示范、种子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
二、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市农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委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调整)整治工作小组,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加强整治,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源头监控,推进标准化生产。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农产品生产者的主体责任意识,通过质量安全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者第一责任人制度。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继续推广农产品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等;鼓励龙头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管理措施;建立不同类型的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点、片)。积极发展“三品一标”。不断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化服务,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的指导和培训,以辖市、区为单位统一生产记录档案格式,督促农产品生产者建立健全记录档案,鼓励采用良好农业规范(GAP)等先进管理制度,规范种植养殖行为,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三)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进检打联动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例行监测、专项检测等监测结果,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做到该移送的及时移送,不得以罚代刑。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工作纪律履行职责,做到敢抓敢管、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为。
(四)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有关信息,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和违禁物质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积极推进统一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省农委、省工商局、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通知》(苏农传〔2010〕30号)要求,深入推行市场准入制度。今年底,各地要对所有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实行分类监管。健全完善风险预警、检打联动、联防联控、有奖举报等工作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指导,规范应急工作程序,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注重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作用,支持新闻媒体客观准确地报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积极推广成功监管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六)强化信息报送,执行周报月报制度。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农办质〔2011〕16号)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采取要情周报制度和整治总结月报制度。要情周报内容以严打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兼顾全部整治工作,包括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案件查处情况、社情民意和舆论反映等,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每周要情》(格式自定)的形式上报。同时,要及时总结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总结材料要求详实,有综述、有措施落实情况、有监测情况和产品合格率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地农业部门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对不涉密的一般材料报送,请在发送传真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若报送材料涉密的,请按照保密要求操作。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信息报送以辖市、区为单位,分别于每周二中午12点前和每月2日前,将要情周报、上月工作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8、9)报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涉及突发事件的情况,随时报送。
请各辖市、区将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方案、工作组织机构、联系人和市级、县(市、区)级信息员的姓名、单位、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地址、邮编等内容报送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晋朝柱,81667987(可传真),1695287831@163.com。
附件:1.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小组组成及
职责分工
2.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3.畜产品“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4.生鲜乳违禁物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5.兽药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6.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7.2011年全市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8.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9.XX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当月统计)
10.1-X月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情况统计表(累计情况)
二○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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