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48号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长荡湖渔管会:
常州素以“江南鱼米之乡”著称,近年来,我市渔业生产持续发展。但是在沿江、沿湖开发与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让鱼游起来、让水活起来,实行水域生态养护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和义务。为此,我委决定在2011年实施“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民生的高度,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目标任务与建设项目的完成。
附件: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渔业生态调控、生物监测、生态修复、生物碳汇等多种功能,促进长江、太湖、滆湖、长荡湖和天目湖等水域生态环境优化与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2011年将实施以禁渔养生、生态养殖、放鱼养水和渔政监管为重点的“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规范禁渔、控养、放鱼、监管等行政技术行为,强化渔业生态功能,促进渔业升级转型,建立我市天然水域生态监控长效机制。
二、建设项目
(一)禁(休)渔标志牌建设:在常州长江段与湖泊禁(休)渔区及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禁(休)渔标志牌。
(二)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完善长荡湖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筹建天目湖等种质资源保护区;规范胭脂鱼、大鲵驯养繁育体系。
(三)网围养殖监控系统建设:以长荡湖网围生态养殖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完善养殖证、各项记录等信息监控管理。
(四)增殖放流平台建设:建立江湖联动、政府搭台、企业冠名、媒体宣传、社会认购、配套放鱼的增殖放流平台。
(五)渔政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渔政队伍参公管理,建立纵横联动的渔业行政执法机制;开展禁渔巡查、放鱼监督、控养减排、渔业安全和渔港监督五项联合行动。
三、工程重点
1、禁渔养生
禁渔养生是指通过实施禁(休)渔期制度,人为减轻捕捞强度,保障水生生物休养生息,恢复生物多样性,强化生物调水净化能力,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以长江禁渔期制度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等实施禁渔期宣传与管理,在常州长江段与湖泊禁(休)渔区及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禁(休)渔标志牌,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有效维护渔业生态环境。
2、生态养殖
生态养殖是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通过相应技术改造和管理,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促进水域生态平衡的一种养殖方式。一是建立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管理系统;二是推进网围生态养殖和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探索投入品限量制度,并结合培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的自我净化生态修复能力;三是研究不同营养层级鱼类配套养殖的碳汇渔业模式。
3、放鱼养水
放鱼养水是生物治水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通过向水体投放滤食性鱼类滤食有机物而降低水体富营养化,另一方面通过增殖修复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以往开展增殖放流主要以增殖渔业资源为目的,近几年转向以生物治水为目标。2011年增殖放流将着力于构建“江湖联动、政府搭台、企业冠名、媒体宣传、社会认购、配套放鱼”的增殖放流平台。一是联动放鱼,开展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增殖放流活动;二是以各级政府为主办,进一步提升放鱼的社会效应;三是以企业冠名为重点,实行冠名权储备制度,建立社会公益事业与企业形象提升双赢机制;四是加大媒体策划宣传力度,提高放鱼养水理念的社会普及率;五是积极组织、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认购放流活动,促进放鱼活动的社会广泛性;六是科学配套苗种,主要以珍稀类、滤食类和碳汇类相配套。
4、渔政监管
渔政监管是实施“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的执法保障。一是保障禁(休)渔制度实施,组织开展禁(休)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二是保障控养减排监管,开展苗种监管与养殖执法,督查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管理系统,加强渔业安全与渔港监督管理;三是保障放鱼养水规范,实施放鱼苗种检疫检验,规范放流苗种现场验收,加强放鱼期间巡查护渔;四是保障生态养护成效,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管、城市河道非法捕捞查处和渔业污染事故调处为重点,开展城市渔政执法行动。
四、工程进度
该工程按季度分为组织部署、集中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1、组织部署阶段
一季度:完成并细化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组织1-2次联合执法行动;
2、集中推进阶段
二季度:实施禁渔期制度与组织放鱼活动,开展2-3次执法监管联合行动;
三季度:完成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系统,组织2-3次联合行动;
3、总结验收阶段
四季度:组织工程总结、验收和考核。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既是渔业工程,也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委成立“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见附1、附2)。各地应建立相应的班子,分解落实工程责任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工程实施。
2、广泛宣传:围绕“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主线,以长江禁渔十周年为契机,通过新闻发布会、禁渔活动、企业冠名认购放鱼活动、联合执法行动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
3、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与项目资金,把工程项目纳入太湖水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等项目;广泛发动企业和个人、社会各界参与,加大企业冠名、认购等资助力度,促进全社会推进“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
4、基础建设:一是要加快推进渔政机构参公管理,独立设置渔政机构法定代表人,独立财务,合理配置相应岗位与人员,明确权限与职责;二是加强捕捞渔民和网围养殖渔民的组织化建设,提高渔业生产者组织化程度;三是推进渔港规划与建设,建立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的全市渔港规划,有序开展新建和改建渔港工作。
附1:
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云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何尧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徐祖兴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丁 剑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谢小方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长
成 员:孙 颖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文龙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栾 庆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环能处处长
季 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处处长
李建新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产业化处处长
闵小艺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与信息处处长
吴建敏 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主要职责:审议发布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附2:
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建设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何尧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吴建敏 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季 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处处长
蒋惠中 武进区农业局副局长
周建立 金坛市农林局副局长
周来新 溧阳市农林局总农艺师
屠伟庆 新北区农业局副局长
陈洪富 长荡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顾建国 武进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陈文彬 金坛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史立人 溧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毕锦洲 新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于志强 长荡湖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 执行并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分工责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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