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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1-0004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1〕4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1-05-03 公开日期:2011-05-1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文件

 

常农发〔201148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业)局、长荡湖渔管会:

常州素以“江南鱼米之乡”著称,近年来,我市渔业生产持续发展。但是在沿江、沿湖开发与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了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下降。让鱼游起来、让水活起来,实行水域生态养护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的职责和义务。为此,我委决定在2011年实施“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望从生态文明建设和保障民生的高度,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程目标任务与建设项目的完成。

附件: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附件:

 

2011年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渔业生态调控、生物监测、生态修复、生物碳汇等多种功能,促进长江、太湖、湖、长荡湖和天目湖等水域生态环境优化与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2011年将实施以禁渔养生、生态养殖、放鱼养水和渔政监管为重点的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方案制定如下。

一、目标任务   

规范禁渔、控养、放鱼、监管等行政技术行为,强化渔业生态功能,促进渔业升级转型,建立我市天然水域生态监控长效机制。

二、建设项目

(一)禁(休)渔标志牌建设:在常州长江段与湖泊禁(休)渔区及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禁(休)渔标志牌。

(二)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完善长荡湖青虾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筹建天目湖等种质资源保护区;规范胭脂鱼、大鲵驯养繁育体系。

(三)网围养殖监控系统建设:以长荡湖网围生态养殖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完善养殖证、各项记录等信息监控管理。

(四)增殖放流平台建设:建立江湖联动、政府搭台、企业冠名、媒体宣传、社会认购、配套放鱼的增殖放流平台。

(五)渔政监管体系建设:推进渔政队伍参公管理,建立纵横联动的渔业行政执法机制;开展禁渔巡查、放鱼监督、控养减排、渔业安全和渔港监督五项联合行动。

三、工程重点

1、禁渔养生

禁渔养生是指通过实施禁(休)渔期制度,人为减轻捕捞强度,保障水生生物休养生息,恢复生物多样性,强化生物调水净化能力,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以长江禁渔期制度十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等实施禁渔期宣传与管理,在常州长江段与湖泊禁(休)渔区及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永久性禁(休)渔标志牌,提高全民生态保护意识,有效维护渔业生态环境。

2、生态养殖

生态养殖是指根据不同养殖生物间的共生互补原理,利用自然界物质循环系统,通过相应技术改造和管理,使不同生物在同一环境中共同生长,促进水域生态平衡的一种养殖方式。一是建立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管理系统二是推进网围生态养殖和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探索投入品限量制度,并结合培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的自我净化生态修复能力;三是研究不同营养层级鱼类配套养殖的碳汇渔业模式

3、放鱼养水

放鱼养水是生物治水的重要手段,一方面通过向水体投放滤食性鱼类滤食有机物而降低水体富营养化,另一方面通过增殖修复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以往开展增殖放流主要以增殖渔业资源为目的,近几年转向以生物治水为目标。2011年增殖放流将着力于构建江湖联动、政府搭台、企业冠名、媒体宣传、社会认购、配套放鱼的增殖放流平台。一是联动放鱼,开展长江、滆湖、长荡湖、天目湖增殖放流活动;二是以各级政府为主办,进一步提升放鱼的社会效应;三是以企业冠名为重点,实行冠名权储备制度,建立社会公益事业与企业形象提升双赢机制;四是加大媒体策划宣传力度,提高放鱼养水理念的社会普及率;五是积极组织、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认购放流活动,促进放鱼活动的社会广泛性;六是科学配套苗种,主要以珍稀类、滤食类和碳汇类相配套。

4、渔政监管

渔政监管是实施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的执法保障。一是保障禁(休)渔制度实施,组织开展禁(休)渔期渔政执法专项行动;二是保障控养减排监管,开展苗种监管与养殖执法,督查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管理系统,加强渔业安全与渔港监督管理;三是保障放鱼养水规范,实施放鱼苗种检疫检验,规范放流苗种现场验收,加强放鱼期间巡查护渔;四是保障生态养护成效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监管、城市河道非法捕捞查处和渔业污染事故调处为重点,开展城市渔政执法行动。

四、工程进度

该工程按季度分为组织部署、集中推进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1、组织部署阶段

一季度:完成并细化工程实施方案,启动工程实施,组织1-2次联合执法行动;

2、集中推进阶段

二季度:实施禁渔期制度与组织放鱼活动,开展2-3次执法监管联合行动;

三季度:完成网围生态养殖监控系统,组织2-3次联合行动;

3、总结验收阶段

四季度:组织工程总结、验收和考核。

五、保证措施

1、加强领导: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既是渔业工程,也是生态工程,更是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委成立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见附1、附2)。各地应建立相应的班子,分解落实工程责任目标任务,全面推进工程实施。

2、广泛宣传:围绕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主线,以长江禁渔十周年为契机,通过新闻发布会、禁渔活动、企业冠名认购放鱼活动、联合执法行动等形式,广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引起全社会关注和重视。

3、资金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与项目资金,把工程项目纳入太湖水环境治理、农业生态保护等项目;广泛发动企业和个人、社会各界参与,加大企业冠名、认购等资助力度,促进全社会推进以渔活水生态养护工程建设。

4、基础建设:一是要加快推进渔政机构参公管理,独立设置渔政机构法定代表人,独立财务,合理配置相应岗位与人员,明确权限与职责;二是加强捕捞渔民和网围养殖渔民的组织化建设,提高渔业生产者组织化程度;三是推进渔港规划与建设,建立科学论证、合理布局的全市渔港规划,有序开展新建和改建渔港工作。

 

 

 

 

 

1

  

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长:潘云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何尧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徐祖兴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谢小方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纪检组长

  员:孙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陈文龙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监察室主任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环能处处长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处处长

        李建新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产业化处处长

        闵小艺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市场与信息处处长

        吴建敏  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主要职责:审议发布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方案执行情况。

 

 

2

 

常州市“一江四湖  以渔活水”

生态养护工程建设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何尧平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吴建敏  常州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常州市农业委员会渔业处处长

      蒋惠中  武进区农业局副局长

      周建立  金坛市农林局副局长

      周来新  溧阳市农林局总农艺师

      屠伟庆  新北区农业局副局长

      陈洪富  长荡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顾建国  武进区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陈文彬  金坛市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史立人  溧阳市渔政监督管理站站长

      毕锦洲  新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

      于志强  长荡湖渔政监督管理站副站长

主要职责: 执行并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程分工责任,具体负责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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