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文件
常农机发〔2011〕8号
关于印发《2011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主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照省农机局及市政府办公室、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2011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1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1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在全市农机行业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农机局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1年要以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为主线,继续深化开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力争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分别提高5%,其中享受财政购置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应达到95%以上。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确保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安委会下达的指标,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镇5个和平安农机合作社7个,年检拖拉机9800台,联合收割机530台。
二、工作重点
(一)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与公安、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健全和完善道路联合执法机制,坚决打击超速超载、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会同质监等部门,积极开展农机生产企业落实GB16151-2008《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安全技术标准情况的执法检查,对不按规定配备照明、转向灯、反射器、安全架、防护罩等安全设施的行为进行教育查处;会同工商等部门,从严查处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零配件、私自拼装、改装、加大速比等违规行为。
2. 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切实履行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把审核、考试、检验关,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严肃查处违规发牌发证行为;继续开展农机驾驶培训机构资质及规范教学的检查,加大对只收费不培训、培训学时不够、伪造培训记录、培考不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提升培训质量。
3. 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严格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贯彻落实《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依法履行案件受理、勘查处理、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法定职责;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教育和引导广大机手吸取事故教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
(二)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1.强化农机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严格检查农机安全生产各项监管制度的落实,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推进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列为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指导农机安全责任制、农机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落实情况。
2.加强农机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当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实际,积极配合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在农忙重点时节、地段和乡镇集市、农贸市场、矿山工地等变拖通行量大(或是比较集中)的地区,加大排查力度,确保一年双检、逾检注销、强制教育等措施落到实处。开展以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道路运输和转移为重点的安全检查,重点治理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牌证和检验标志、脱检脱保,以及制动失灵、灯光、警告标志牌、反光标识不全等安全隐患。
3.着力提高“三率”水平。切实做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的牌证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和备案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乡镇和农机合作社的作用,强化源头管理,有效压降纯农作业机械的安全隐患,促进“三率”水平的提高。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以“三库一间”安全为重点,促进农机合作社加大安全投入,落实“三防”(防火、防盗、防伤人)措施,增强主动防范意识。
(三)深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行动。
1.协调配合,创新宣传教育形式。要持续加大“平安农机通”推广使用力度,不断壮大平安农机通用户群,提高农机手的入网率、换卡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平安农机通“节约成本、覆盖面广、贴近实际、方便快捷”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提升服务水平,强化安全宣传教育,营造农机安全氛围。
2.多措并举,拓展宣传教育范围。做好适合农民机手的宣传手册和挂图、安全知识读本的资料发放,做好宣传教育光盘、视频的农机安全媒体宣传,开展好“七进”和“农机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学习日”等大型活动宣传。结合阳光工程培训,做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农机合作社负责人培训以及农机维修网点负责人培训等活动。
(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农机安全监管装备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将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装备建设经费以及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检验经费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农机安全监管经费的保障机制。结合省级“规范化示范所”和国家“千亿斤粮食——农业机械化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及基地建设等,积极争取财政配套和投入,提升窗口服务、驾驶人考试、安全技术检验、安全检查、事故处理、宣传教育、应急处置等基础设施与装备水平。
2.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新知识、新法规、新标准的学习和宣贯,开展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提升农机安全监管服务水平。加强乡镇农机监理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隐患排查、实地检验、事故接报及统计报告等方面的能力。
(五)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创建工作要真创真抓,新创建单位要强化“双基”(基层、基础),严格标准,把“三率”作为“平安农机”创建考核的重要指标;重点突出农机合作社的创建,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合作社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监管网络,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基础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对已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要分批开展回头看和复查复评活动,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健康发展。
三、时间安排
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2011年5月上旬,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制定活动方案并印发实施;5月中旬至10月底,各地结合实际,分步骤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实;11月,各地对全年活动检查督促,巩固活动成果,并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市局成立以徐金福副主任为组长,贾伯根、李亦为副组长、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要把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把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抓宣传教育、抓安全监管、抓隐患排查、抓保障措施,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做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做好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
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和材料上报工作。本地工作方案、半年及全年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应分别于5月15日、6月25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各地要按《江苏省农机安全监理统计业务手册》中的《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及安全检查情况表》(苏农机安监统表4)和《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苏农机安监统表5),于每月底前上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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