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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支持大学生村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若干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10-0005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0〕9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
生成日期:2010-07-20 公开日期:2010-07-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支持大学生村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大学生村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若干意见

 

关于支持大学生村官

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若干意见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各辖市、区农林(业)局:

为支持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现代高效农业创业,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锻炼、培养农村后备干部,引领农民增收致富,现就我市支持大学生村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支持对象

纳入省、市统一管理的大学生村官,在本辖市、区范围内从事现代高效农业生产、经营、开发以及现代高效农业服务项目自主创业的大学生,“321”工程对象将作为重点支持。

其他在农村自主从事农业创业的大学生可参照此意见。

二、支持重点

1、创办农业企业。支持大学生村官创办现代高效农业企业,农业企业须由其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且其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2、领办专业合作社。支持大学生村官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形式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合作社要结合本地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特色,鼓励大学生与当地农业大户联合创业。

3、建设农业种养基地。支持大学生村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创办农业种养基地。

4、搭建平台与载体。支持大学生村官搭建现代农业网络平台,大学生村官创业孵化器,开展农产品品牌营销,带领和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三、支持方式

1、贴息。贷款额度根据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项目和经营规模确定,原则上按年度基准利率计息,贷款利息的80%由扶持资金进行贴息,20%由贷款者承担。

2、奖励。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先进基地和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每年评选若干个示范基地、创业项目、先进个人,每个获奖者给予一定数额资金奖励。

3、担保。对大学生村官发展现代高效农业项目所需资金,参考小额农贷办法确定授信额度,并优先考虑贷款,在由担保公司出具担保后,其反担保由各地专项扶持资金承担。

4、立项。对新建现代高效农业基地的,经评估后给予项目建设资金分档补助,达到相应规模的优先给予省、市高效设施农业项目的立项。

5、服务。市、县有关职能部门,每年筛选一批符合高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推介给有意愿的大学生村官选择。根据不同的高效农业项目特点,聘请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创业成功者、培训老师和政府有关单位专家对其进行创业培训,并采取单个指导、会诊指导、授课指导、陪伴指导、咨询指导等服务形式,帮助大学生村官提高创业实践能力。利用各类展示展销会,提供信息服务,促进其产品销售。

6、培训教育。鼓励基层为大学生村官组织各类创业培训,鼓励大学生村官进行在职涉农专业的学历教育。对列入市321”工程对象的人员,在学习培训、学历提升方面,给予适当专项奖励支持。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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