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按照省农机局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201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0年常州市“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年”
及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在全市农机行业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以及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农机局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2010年常州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以“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监管规范、宣传深入,整治有力、成效明显”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有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有明显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内。通过开展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监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驾驶人持证率、年检率不低于省下达的目标,创建省级农机监理规范化示范所1个。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使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监管措施更加到位、监管范围更加深入,全市新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5个,“平安农机”示范村30个,平安农机合作社20个。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成效,市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狄立新同志担任组长,徐金福、茅建源同志任副组长,李亦、贾伯根、周涌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年和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主任由贾伯根同志兼任,熊天富同志为具体工作联系人。各辖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
四、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内容
1、以加强对未登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及牌证发放为重点,严格变型拖拉机的登记注册及全面实施一年双检制度;加强对农机维修点的管理,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无证开展农机生产、销售、维修、报废等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2、以开展路检路查和联合检查执法行动,加强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的农机安全检查,排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3、以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六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进合作社)工作。
4、以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投入,完善监理检测、考试、环境等方面的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机政策性保险和报废更新试点工作。
5、以“平安农机”创建为重点,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监管网络,建立乡镇、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五、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安排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3—4月)。各地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细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措施,全面部署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2、推进实施阶段(5—10月)。各地根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配合,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安全月活动”,“三项行动”、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两忙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和整改督查,排查事故隐患,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11月10日前将总结上报市农机局、市农机监理所和辖市区安委办,市局将根据情况组织检查和考核评比。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增强“安全生产年”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分工负责,通过抓宣传教育、抓安全监管、抓隐患排查、抓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抓好。
2、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加强与公安、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指导。各地要加强督查指导,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逐步转化为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信息宣传报导,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