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常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
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
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10年江苏省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苏农牧[2010]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2010年常州市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依法推进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生规律,科学判断动物疫病发生风险和流行趋势,系统评估动物疫病流行状况和防控效果,不断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预测预警、风险防范、应急处置能力和防控水平。
二、调查方式
依据不同调查目的和任务,设置以下2种调查方式:
(一)紧急流行病学调查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1、怀疑或确认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
2、怀疑或确认发生疯牛病等外来动物疫病;
3、猪瘟等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特征出现明显变化;
4、牛瘟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5、怀疑或确认发生猪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病以及其他呈暴发流行或病因不明的疫病。
市农林局将及时组织实施、追溯和追踪调查,寻找风险因素、判断扩散趋向、评估防控效果,提高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具体方案见附件1。
(二)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一定数量的流行病学调查点,持续监视动物养殖、免疫、流通、屠宰环节的风险因素变化情况,结合特定动物疫病的血清学和病原学监测结果,预测疫情发展趋势,评估疫病防控效果,提高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具体方案见附件2。
三、职责分工
(一)市农林局根据全市动物疫病防控状况,制定和发布全市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各辖市、区农林局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辖区内工作方案。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具体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金坛市农林局监督指导金坛市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指导,汇总各辖市、区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和检测数据,组织起草全市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报告,组建常州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见附表1)。
(四)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应组建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具体实施辖区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具体名单(见附表2)于3月15日前上报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坛市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承担指定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和评估工作,定期报送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按照本方案规定,分别承担或参与有关动物疫病的调查检测和分析评估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辖市、区农林局要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制定辖区内工作方案,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纳入动物防疫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协调有关部门将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协调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畜牧业生产和检疫监管数据,保障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对各辖市、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流行病学调查队伍、责任机制、技术力量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影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疫情扩散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科学规范、协调一致。市及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应当按照附件1规定的范围、程序和要求,一旦发生突发紧急情况,全面、规范、及时地开展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市及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和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要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开展定点调查工作。
(三)强化技术支持、健全交流机制。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要系统、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每个季度定期开展评估,有计划地提高技术支持能力。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汇总全市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并形成分析评估报告,为动物疫情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王姣,电话:86960445,邮箱:czadc.@126.com
附件:1.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2.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范围
怀疑或确认发生以下情况时,市农林局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启动紧急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及时填报紧急疫情调查表: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狂犬病;
(二)猪瘟、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蓝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发病率或流行特征出现异常变化;
(三)小反刍兽疫、疯牛病、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
(四)牛瘟、牛肺疫等已消灭疫病再次发生;
(五)猪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病以及其他呈暴发流行或病因不明的疫病。
二、目的任务
(一)界定疫病发生情况;
(二)探寻病因及风险因素;
(三)分析可能扩散范围;
(四)预测疫病暴发或流行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
(五)评价控制措施效果。
三、工作程序
(一)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接到疑似紧急疫情报告后,应立即核实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并按规定报告疫情。
市农林局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
(二)现场调查人员进一步核实情况后,按照相应紧急流行病学调查表(附表3~8)的要求,详细、全面、准确收集相关信息,填写调查表。
(三)现场调查人员应根据调查情况,描述动物疫情现状(空间、时间和群间分布等),分析疫病来源,判断疫情发展趋势,提出控制措施建议,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怀疑疫情扩散时,应在高风险地区开展追踪调查。
(四)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
四、工作要求
(一)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要对现场调查人员形成的调查评估报告及其结论进行审核,审核意见作为重大动物疫情解除封锁的重要依据。
(二)疫情解除封锁前,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将流行病学调查表、现场调查评估报告及市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专家组的审核意见报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
(三)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对紧急疫情应急处置措施和扩散风险进行及时评估,汇总分析流行规律,定期报告省农业委员会。
(四)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动物流行病学调查表填报工作。
附件2:
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方案
一、常规流行病学调查
金坛市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做好辖区内畜牧业生产、动物免疫、屠宰加工和畜禽价格(反映动物流通情况)的调查工作,并结合当地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数据,分析当地疫情发展趋势。
金坛市国家动物疫情测报站应当按要求向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报送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信息。
(一)4月30日前填报2009年犬养殖和狂犬病免疫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9);
(二)6月30日前填报2009年畜牧业生产和屠宰加工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10);
(三)每月月底前填报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畜禽价格信息(报表格式见附表11);
(四)12月15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二、定点流行病学调查
市农林局根据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际,制定全市定点流行病学调查方案,建立健全定点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机制。
各辖市、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兽医站)至少设立5个流行病学调查点,包括禽场、猪场、牛场、活禽交易市场和屠宰加工场,每个季度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猪瘟、动物布病、结核病的定点调查,并结合我市畜牧业生产、动物免疫、屠宰加工和畜禽流通情况,分析辖区内疫情发展趋势,每个季度末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汇总情况,并于11月20日前向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年度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