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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下达2010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10-0001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10〕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10-02-11 公开日期:2010-02-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下达2010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0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10〕14号
 

关于下达2010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例行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省农委苏农市[2010]2文件的有关要求2010年继续在全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给予高度重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依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要求,也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集中必要力量,积极创造条件,明确专人负责,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涉及面较广、工作量较大,各地要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抽样检测,请各辖市、区及早确定相关监测基地,并报市农林局备案。同时,要严格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程序,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公布检测结果。

   三、及时反馈信息。对在例行监测中出现结果异常的地区,我局将及时通报相关预警信息,各地要按照规范程序,及时准确开展处置,有关处置情况要按时上报我局和同级人民政府。

现将例行监测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在例行监测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农林局市场信息处联系。

联系电话:85682233      Email:jwh9988@sina.com

 

附件:《2010年常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

 
 
                                                     二○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2010年常州市农产量安全

例行监测方案

为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全市2010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方案。

一、监测原则

实行例行监测与节假日前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被监测单位在当地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生产(种植、养殖)情况、销售状况和管理水平,样品具有代表性。凡被确定的监测点不得拒绝抽检,否则其产品按不合格处理。本监测不向被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二、监测内容

(一)例行监测

1.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全市共抽检35个蔬菜生产基地、3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凌家塘、苏浙皖、横山桥),各辖市、区农林部门根据附件分配监测点数量负责提供蔬菜生产基地名单。全市每次监测样品总数为60个,每月5日前后采样,每次随机选取5-8个蔬菜基地、12个批发市场进行抽检;其中金坛、溧阳实行隔月抽检,每次抽检蔬菜生产基地样品20个;批发市场抽检样品数20个。

监测蔬菜品种:监测的蔬菜品种在番茄、辣椒(青椒)、茄子、黄瓜、苦瓜、结球甘蓝(包菜)、生菜、白萝卜、大白菜、普通白菜(青菜)、花椰菜(青花菜、白花菜)、芹菜、韭菜、菜豆、豇豆、蕹菜、菠菜中选择,原则上不超出这个范围。茄果类、瓜类、甘蓝类、白菜类、绿叶蔬菜类和豆类蔬菜为每次必检种类。如所抽生产基地没有以上品种,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2.畜产品中β-兴奋剂残留监测

1)监测种类:猪肝、猪尿、牛羊肉。

2)监测数量:全市每次抽样30个,其中生猪屠宰场猪尿样品23个,农贸市场和超市:猪肝样品3个、牛羊肉样品4个。

每月5日前后采样,每次抽样生猪屠宰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分别不少于1家。

3.生鲜牛乳中违禁物监测:奶站、养殖场。

本监测工作实行隔月检测,分别于单月5日前后采样,全市每次抽检20个生鲜牛乳样品,全年分6次抽样(每逢单月抽样检测),以奶站为首选,其次在奶牛养殖场抽取

(二)品牌农(畜)产品监督抽检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名牌农产品重点对认证有效期内的产品按不少于20%的比例抽取。

获得2008年、2009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示范企业称号范围内的生产基地以及创建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基地的农(畜、水)产品,根据当地的主导产业和产品的生产状况,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三)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

1.茶叶:主要茶叶生产基地,全市抽检20个样品。

2.食用菌:批发市场和重点生产辖市(区)各10个样品。根据调查确定相关品种和地区,被抽检地农林部门提供不少于监测样品数量的基地名称,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相结合。

3.水果:批发市场和重点生产辖市(区)各15个样品。

4.稻米:重点生产辖市(区)20个样品。

(四)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

重点对蔬菜、畜禽、水产品生产基地,生猪加工基地,批发市场的农(畜、水)产品进行监测抽检,监测时间分别在20101月、4月、9月和12月,确保节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共布置26个监测点,具体分配情况见附表。

三、监测项目、检测方法和判定依据

(一)抽样方法

1.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按NY/T 762-2004规定执行。

2.畜产品例行监测:猪肝、猪尿抽样按《猪肉、猪肝、猪尿抽样方法》(NY/T763-2004)规定执行,其他畜禽产品抽样按《无公害农产品  畜禽产品抽样》(NY/T53446-2006)规定执行。

3.品牌农(畜)产品监督抽查:按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要求执行。

4.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及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抽检:根据产品类别和抽样场所,选择相应的抽样方法。

(二)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例行监测

1)蔬菜农药残留监测:监测项目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水胺硫磷、甲拌磷、氧乐果、乐果、毒死蜱、三唑磷、乙酰甲胺磷、氯氰菊酯、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和百菌清,共17种农药。检测依据为NY/T 761-2008

2)畜产品中β-兴奋剂残留监测:监测项目为盐酸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

3)生鲜牛乳中违禁物监测:监测项目为碱性物质、淀粉、三聚氰胺、非蛋白氮。

2.品牌农(畜、水)产品监督抽查

根据所抽农(畜)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质,分别选择相应的国家2009年应急监测计划中要求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3.重点农(畜)产品预警性监测

监测项目根据调查后确定。

4、重大节日前农产品质量抽检:根据所抽农(畜、水)产品对应的产品性质,分别选择相应的国家抽检要求确定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三)判定依据

根据农产品(食品)农药残留限量国家标准进行判定,所监测项目全部合格者,判定为该产品所检项目合格;有一项指标不合格者,即判为该产品不合格

四、相关要求

各地要认真落实本年度农产品例行监测工作,确保监测工作顺利开展。例行监测有关技术问题请与常州市农畜水产品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联系。

联系人:蒋治国,联系电话:83039139,传真:86663524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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