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常州市设施农业
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常政发[2009]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全市设施农业发展速度,创建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规模大、示范影响广、带动作用强的设施农业标准园,实现常州设施农业在全省质的跨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现将《2010年常州市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创建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就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尽管农业占全市GDP的比重不高,但农业的基础地位不会改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业仍将是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我市人多地少、耕地资源匮乏,开展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用现代装备武装农业、用现代科技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方式变革农业、用现代知识培训农民,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和资本优势,可有效提高我市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对于进一步释放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是提高常州农业竞争能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二、扎实开展好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
各地要按照《2010年常州市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阶段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指导、有责任追究、有总结提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实施“双百万亩”工程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比学先进、勇攀高峰,用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创新的举措,推动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开展,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设施农业标准园创建工作,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将我市设施农业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切实加强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把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办法,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贯通的领导体系,确保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干出效果、干出水平。市农林局将制定园区考核验收办法,根据园区生产情况,从效益、质量控制、农机化水平、科技水平和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组织专家进行园区考核验收,同时将采取定期督查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年底组织考评,对创建工作开展较好的标准园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以上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2010年常州市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2010年常州市设施农业优质高效
标准园创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市设施农业发展速度,创建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规模大、示范影响广、带动作用强的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不断提升常州设施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持续增效和农民持续增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实施“百万亩高效农业”工程的要求,通过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推进设施农业标准园实现种植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管理标准化、销售品牌化和经营产业化,进一步提高设施农业产品质量安全和经济效益水平,在更高层次上推进常州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水平。
二、创建目标
2010年,在全市创建以优质、高效、生态、安全为重点的设施农业标准园十个,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可追溯体系。其中,钢架大棚要求集中连片面积(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年亩均净效益在1万元以上;智能温室面积在10000M2以上,年亩均净效益在10万元以上。
三、创建内容
(一)设施化种植。在农业重点发展区域,选择集中连片(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或10000M2以上的智能温室开展创建活动,要求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园区产地环境条件要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的要求。
(二)科技化生产。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设施农业标准园科技贡献率。要求“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在3项以上,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化肥用量减少20%以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初级食用农产品质量100%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
(三)标准化管理。参与创建竞赛活动的标准园生产环境要整洁有序,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及生产技术规程标准体系,完善产地环评、投入品管理、档案记录、产地准出、标记标识等5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全程质量控制可追溯体系,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品牌化销售。搞好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大力培育名牌产品,树立品牌形象,发挥品牌效应,大力开拓市场,提高经济效益。
(五)产业化经营。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要以龙头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把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统防统治、产品订单生产。
四、申报要求
以独立法人的企事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单位参赛,经所在乡镇的农林技术推广站(农业综合服务站)同意,并经各辖市区农林局审核,上报至常州市农林局。其中钢架大棚设施农业标准园面积要求集中连片(设施内面积)200亩以上,每辖市区申报不超过4个;智能温室设施农业标准园申报要求10000M2以上,申报名额不限。各辖市区必须在2009年12月30日前,将申请表和实施方案一式两份报常州市农林局农业与园艺处,逾期不予接受。
五、重点工作
(一)科学选点。除符合上述申报要求外,还要考虑工作基础好、技术力量强、地方政府重视、参赛者有积极性等因素。
(二)制定方案。各地按照示范创新、辐射带动等内容,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尽可能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和技术员深入到设施农业标准园,举办现场观摩和技术培训,指导农民按照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进行田间管理,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三)建立档案。对设施农业标准园建设的规范性文件、领导批示、资金投入管理、阶段性措施、工作进展等要建立详细的工作档案,并由专人负责。同时,要对关键农事操作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如品种、播栽期、秧苗素质、密度、各阶段肥料及农药品种、使用量、使用时间等,便于阶段性检查和考核验收。
(四)总结验收。根据各地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常州市农林局将按有关验收考核办法,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验收。对申报参加创建活动的设施农业标准园,常州市农林局将其列为当年度农药残留定点监测单位,一次监测不合格或档案记录不全、质量控制体系未建立的单位,取消其当年评奖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常州市农林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农业与园艺处、科教处、市场与信息处、农机处、综合处、检测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与园艺处,具体负责制定方案,接收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验收、评比和奖励等活动。各辖市区农林局也要成立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开展竞赛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常州市农林局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点进行督查和检测,各地也要加强对本地区创建活动的督查,保证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到位。同时,该项创建活动也将列入市局对各辖市区农林局年度考核内容。常州市将组织制定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验收评价办法和奖励方案,对效益领先的创建单位、挂帅领导、技术人员给予奖励,优胜标准园将优先获得项目经费及农机补助经费资助。
(三)加强宣传与总结交流。每个标准园创建点都要建立标识明显的示范标牌,注明创建单位、行政领导人、技术负责人、责任人、茬口安排、主推技术等内容,便于周边农民学习,扩大宣传影响,提高辐射带动效果。同时,各地要对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进行深入总结,要出典型、出人才、出技术、出效益、出模式,促进全市设施农业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申请表
2、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3、设施农业优质高效标准园创建活动调查记载表
附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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