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局: 根据《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2008年8月17日至21日,在全市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了饲料专项执法检查。各辖市区农林局组织了自查,市农林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水产站、市畜牧局综合处组织了督查。现将本次饲料专项执法检查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2人次;共检查饲料生产企业15家,饲料经营企业31家,水产、畜禽养殖企业(合作社)13家。查获无证饲料880公斤。共抽检了11个批次的饲料样品,现已送检。 从检查情况看,全市饲料市场秩序总体较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各地农林部门高度重视饲料市场的监管。今年以来,饲料专项检查和质量抽检的覆盖面大、频次较高,特别是饲料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均达100%,质量抽检基本都在2次以上,多的达3—4次,确保了全市的饲料生产质量。二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养殖企业(合作社)依法生产经营的意识有明显提高。通过近两年农林部门加强对饲料生产、经营负责人以及养殖企业负责人进行的各类培训和《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提高了各企业负责人的法律意识,促进了他们依法、守法生产经营。三是本次检查未发现饲料生产企业的原料库中有违禁品或原药等,未发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成品仓库中有霉变、过保质期的劣质饲料。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饲料生产企业存在使用无《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猪油产品生产水产饲料问题,已当场要求其改正。二是台账记录不健全、不规范。主要表现在少数饲料生产企业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不规范,部分经销企业销售台账不完善,大部分养殖企业生产记录不健全、不规范。三是发现一家饲料经营企业经销无证饲料,当场进行了证据登记保存,等待调查处理。四是少数养殖企业购买饲料进货单据不全,索证索票的意识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全市饲料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为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教育和引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抓落实,督促有关问题单位整改,特别是健全并规范填写各类生产、经营和使用台账,为做好饲料溯源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质量检测不合格的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进行查处;对未建立台账或台账不规范的养殖企业(合作社),经教育不改的,也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当前,正是饲料使用的高峰季节,各地要加大市场巡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市饲料市场秩序;继续保持对“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品以及喹乙醇等禁限用饲料添加剂的高压态势,一旦发现问题,立即追根溯源,依法从重从快查处。 二○○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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