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9年度市级高效设施农业
重点项目招标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效农业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化,不断提升高效设施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外向化开拓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2009年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将2009年度市级高效设施农业重点项目的招标指南印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论证 请各辖市(区)根据指南要求,结合当地资源和农业发展实际,组织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的投标工作。强化项目前期工作,对拟投标项目的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和社会、经济、生态效益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论证,明确项目资金的筹措渠道和筹措方式,落实建设地点,科学组织项目申报。
二、投标对象 凡参加本次投标的项目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以及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常州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企事业单位或农业(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备承担项目所必需的基础设施条件、科技开发力量、资金配套能力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二)项目基地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并达到项目招标指南中规定的起点规模要求,要建立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定单收购等方式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对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等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高效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基础建设补贴。
(三)对于承担过财政支农项目的单位,要求其近三年来承担的省、市级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较好,并已通过项目验收(不含未到期的项目,截止到2009年3月31日)。
(四)申报单位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资金自筹能力和科技应用、开发能力,申请财政补助与单位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3以上。对重点项目市级财政扶持资金100万元左右,对成长性项目扶持资金50万元左右。
(五)申报单位今年新增的项目投资总额要求达到400万元以上。上年已立项过的项目单位,今年原则上不再申报。如今年项目另选新址,且基地建设规模较大的,可依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六)项目单位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单位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具有专职财会人员,会计核算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
(一)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区项目的投标工作,并对投标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和筛选。凡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一概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填制财政部统一制发的《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标准文本》,并提供相关项目核心技术、实施路线、建设目标、项目基地建设平面图等内容的附件资料。
(三)经审查和筛选后,各辖市(区)农林(机)局、财政局对拟投标的项目进行汇总(汇总表另行下达),并联合行文上报市农林局、财政局。
(四)项目投标文件、《标准文本》及有关附件的书面材料均为A4纸规格,将项目申报材料的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分别报送市农林局科教处、市财政局农业处各一份。
(五)投标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和资金管理 市对各地投标的项目,将按照本指南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严格筛选,择优立项。市将根据专项资金的总规模,对各地的项目补助总额进行总额控制。并对项目采取以下管理措施:
(一)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市、辖市(区)农林、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合同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更改资金使用计划。如因重大情况发生变动,要征得市级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方可调整。
(二)财政报账制。项目财政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合同预算进行使用和报账(报账凭证须具合法性和时效性)。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辖市(区)财政报账制,资金的报账及核算依据常财农[20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资金拨付。市级高效设施农业项目资金拨付,由辖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序时进行报帐,项目验收前,按项目资金90%报帐,余下的10%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
(四)项目单位单独设账。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进行项目资金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4号文件规定,规范项目支出原始凭证管理。严禁白条报支,大额项目款不得用现金支付。
(五)资金审计制。项目竣工后由指定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资金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项目标识。项目承担单位要在项目实施区域的明显位置设置标识牌。标识牌应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时间、项目负责人等。
(七)报告验收制。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实施期间每季度向市、辖市(区)农林部门、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前半个月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各辖市(区)对项目进行初验与绩效评价考核后,将项目总结材料报市农林、财政部门并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市农林、财政部门组织专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最后将项目实施情况与检查验收情况向市政府报告。
(八)强化工作目标考核。建立明确项目发展目标,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推进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激励机制,对完成任务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附件:1、2009年市级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2、项目承诺书
3、附报资料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09年市级高效设施农业
建设项目招标指南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高效设施农业的意见》的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高效农业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化,不断提升高效设施农业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外向化开拓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现就做好2009年市级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2009年市级高效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重点引导产业集中连片、规模发展,努力形成万亩以上产业集群,千亩以上示范园区,五百亩以上重点基地,最大限度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形成洮滆平原花卉产业带、两湖(滆湖、长荡湖)渔业经济圈、金坛食用菌产业带、丘陵山区特色茶果和优势畜牧产业带、武进东部应时鲜果产业带等六大优势产业带(区),进一步培育我市高效设施农业的亮点,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进一步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发展的档次和水平。
二、立项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与城市化推进、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土地总体利用等规划的衔接,及时完善规划,发挥规划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各地编报的项目必须依据本地发展高效设施农业规划进行。
(二)区域布局,集中连片。根据《常州市现代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加快优势主导产业区域化布局的形成。根据自身特点,资源优势,引导产业集中连片,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产业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各地编报的项目必须在优势产业区域之内。
(三)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围绕做大规模、做强产业,相对集中财政资金,通过项目资金管理,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重点龙头企业、外向型农业企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新发展的设施种养业重点基地。
(四)科技创新,搞活机制。以实现高效设施农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在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上求突破,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示范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积极探索促进高效设施农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坚持标准,质量优先。所建的项目完成后,必须达到高效农业的标准。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标准,科学规划农产品基地布局,提高设施农业建设水平。主要农产品品种、生产、质量、安全、包装、保鲜等方面要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配套,保障农产品安全。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生产管理、加工、贮运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的控制。
三、支持重点与主要环节
着重围绕优势产业与特色产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与检验检测等装备建设,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设施农业园区化,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现代化、科学化水平,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民增收。具体重点与环节为:
(一)设施蔬菜产业。重点扶持蔬菜产业园区基地,建设高效园艺基础设施,主要环节为温室、大棚、棚架、喷滴灌设施、遮阳网、防虫网、无公害芹塘、食用菌设备等,开展新技术和新品种示范推广。新发展连片100亩以上钢架大棚(含连栋式),按每亩15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
(二)花卉苗木产业。优先扶持花木板块内的高档优质苗木基地建设,培育发展一批核心企业和园区,鼓励花卉种质资源引进和发展种苗企业,鼓励高档花卉、鲜切花、盆花、草花、庭院和室内绿化、会务和节庆装饰等花木生产。在辖市(区)级以上农业园区内,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投资在400万元以上的智能温室(温控、水控、肥控、电控),给予总投资20%的项目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经济林果产业。重点扶持品牌时令水果、茶叶、竹类、桑类综合科技示范园区,支持茶叶品种改良、新品种导入和优选、适用配套高效优质栽培技术研发、示范与推广,制定和推广标准化生产流程和规范、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包装盒标识等,扶持和培育区域化品牌。当年项目基地新增总体规模要求达到500亩以上。
(四)畜禽养殖产业。重点扶持奶牛和蛋禽增量发展,鼓励扶持建设生态健康养殖小区;加快生猪养殖生产布局调整,提高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大扶持畜禽良种开发、繁育与推广,特别是具有地方品牌优势的“三猪两鸡”(二花脸猪、米猪、红灯笼猪、溧阳鸡、雪山鸡)良种优化和产业化开发;畜禽舍改扩建,温控、水控、料控、光控、风控等设施设备以及现代化饲养设备购置;畜禽场净、污道路硬质化改造;有带动能力的畜禽产品加工厂建设和加工设备添置。当年项目新建畜禽养殖要求达到中等以上规模。
(五)特种水产产业。重点支持特种水产渔业生产基础设施、装备的改造与新建,包括标准化池塘改造与新建池塘循环水工程构建、集约化设施渔业建设等;加强新品种引进和新技术推广,特别是要加快主导品种、地方特色品种的种质改良和产业化开发,加大“微孔增氧”技术、生态养殖模式、新型鱼用饲料的运用覆盖,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新建500亩以上闭合式循环水养殖园区,给予总投资的20%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四、立项条件
每个项目今年新增总投资400万元以上,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高效设施农业生产设施基础建设补贴。
(一)所申报的项目符合《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修编)》,项目建设要集中连片,形成规模。申报项目的企业应无条件配合市级农产品检验检测部门的质量抽查,初级食用农产品合格率要达到100%;2008年度在常州市级以上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中不合格的规模基地、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等不得参加2009年度项目申报;畜禽类项目单位的动物防疫应全部合格,若2008年度出现动物防疫事故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二)所立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强,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应用水平高,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明显,特别对应用安全生产、清洁生产等环保实用技术的,应用节水、节电、节肥、节地技术,建设集约型农业设施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对我市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以及列入我市“一村一品”农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专业村优先扶持。
(三)项目实施要形成与当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土地流转、定单收购等方式带动一定数量的农户,对基地农户提供技术指导等社会化服务。
(四)补助农户建设的生产设施,其产权如不能作为农户所有的,必须以零租金或低租金承包给农户生产使用,在该设施的使用年限内不得加租,并与农户签订书面协议加以保证。
附件2:
项 目 承 诺 书
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
本单位法人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已认真阅读项目招标指南及相关文件,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本单位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此作如下承诺:
1、保证将内容真实的材料及时提供给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愿意向市农林(机)局、市财政局提供任何与项目申报和实施工作相关的情况,并接受检查和复核;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合同,确保专款专用,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在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保证按照省财政厅苏财农[2002]78号文件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规范化核算;按照市财政局常财农[2005]46号文件规定,使用合法的正式票据报支,除零星开支外全部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项目款。
4、项目中标后,无条件接受市农林(机)局有关产品抽检,并保证初级食用产品合格率达100%。
5、本承诺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合同的一部份,一并严格执行。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附报材料
1、项目承诺书;
2、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与基地农户的定单、收购合同、合作协议、参股证明、供种合同、技术服务协议等;
3、申报单位2008年底资产负债表、损溢表复印件;
4、项目基地现状及建设规划图(须标明申报项目建设内容);2008年已实施市级农业重点项目的,必须另附有项目建设成果图;
5、产品、产地认证(定)证书复印件;
6、基地有关土地流转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7、项目单位与技术依托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8、项目单位主办会计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非本单位会计的证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