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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9-00026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9〕3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9-04-03 公开日期:2009-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

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望按计划抓好普法工作的落实。

 

附件: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

 

常州市农林局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根据《常州市农林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农林工作实际,现制定2009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农林工作会议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坚持法制宣传与依法行政相结合,认真宣传农业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林系统干部职工和农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大力推进法治农林建设。

二、普法内容

1、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系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学习培训和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3、重点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及我市《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意识,着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4、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继续学习好农业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农药名称登记核准管理公告》和农业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农药名称命名和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的2个公告。

5、继续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学习。

三、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  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组织原文学习、专题讲座、分组讨论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进一步深入领会和宣传贯彻《决定》的精神。

(二)第二季度  以处站为单位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常州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关于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三合一网络平台项目二期建设工作,全力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运行。

(三)第三季度  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宣传载体以及组织专题培训、送法律进企业、送法律进村入户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六项农药新规》、《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普及,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农林的环境和氛围。

(四)第四季度  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相关主题活动,面向农村大力宣传涉农法律法规。

四、组织方式

学习采用集中授课、专题培训、个人自学、分组讨论、交流心得等方式进行。

五、具体要求

1明确任务,确保效果。根据计划的学习内容,各处站要认真抓好所属人员的学法、用法,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上学习相结合,法律学习与执法实践相结合,平时学习与普法考试相结合,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局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利用载体,加强宣传。各处站要充分利用三下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现场活动的平台,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平台,农务通手机短信平台,局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法律学习与宣传活动,着力提高普法效果。

3、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将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各处站年度目标考核,切实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以确保计划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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