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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9-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9〕3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9-04-02 公开日期:2009-04-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9年常州市

农林法制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市

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武进区农机局:

为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好我市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根据部、省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和《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

2、《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日 

 

附件1

 

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点

 

2009年常州市农林法制工作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契机,以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农业(林)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农林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农林行政执法能力,强化全市农资市场监管,为促进我市农业“双百万亩”工程顺利实施和农民持续增收作贡献。

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大力推行农林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监督体系,进一步增强全市农林系统干部的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农林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农林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水平。

(二)切实抓好各项行政权力的清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常州市“三合一”网络平台二期项目建设方案》(常政办发[2008]117号)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农林部门的各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界定职权,明确职责,定制流程,分清责任,为实现我市全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作准备。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行政权力在行使过程中,做到依据清楚、主体明确、程序合法、行为规范,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的要求。

(三)积极推行农林政务信息公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牢牢把握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农林政务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大力推进行政许可网上运行。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推进行政许可项目集中办理和网上运行,不断完善工作流程及网上动态监管,及时公开办理结果,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二、继续加强农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五)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全面加强农业执法扎实推进综合执法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县级农林行政综合执法,进一步集中农林行政处罚权,明确综合执法的范围、内容和职能,着力解决好执法机构的定编和人员到岗问题;加大执法装备投入,不断改善执法条件,保障执法经费,切实完善全市农林综合执法体系建设。

(六)开展农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评工作。按照“三有三好”的标准和日常执法工作细化考核指标,严格考核程序,科学、公正进行考评,进一步营造争先创优、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提升全市农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七)开展农林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参加省农林厅和市(辖市区)法制部门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开展全市农林系统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并对评查情况进行通报。

(八)积极参加上级农业执法部门开展的各类学习和培训活动;根据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实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市农林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强化农资市场监管

(九)加强农资质量抽检。突出重点季节和主导品种的质量抽检,提高抽检频度,扩大抽检覆盖面。健全农资质量抽检通报制度,实行检测数据资源共享,提高农资质量预警能力和执法效能。

(十)狠抓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继续巩固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的整治成果。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以及在农业投入品中非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十一)开展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培训,特别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要积极利用培训班、网站、农务通手机短信平台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做好宣传普及工作,强化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合法生产、守法经营,为构建全市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夯实基础

(十二)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要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多形式、全方位、零距离宣传农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科学使用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要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资,促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要通过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工作的实施,重点解决好农民群众“哪里买、买什么、如何用”放心农资的问题,使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得到规范,农民群众使用农资更加放心。

四、广泛开展农业法制和执法工作调研

(十三)对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发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开展相应的课题研究工作,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推进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

 

2009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

治理行动实施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提升农林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重点,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复杂案件调查处理能力,努力营造诚信规范、公平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为推动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推动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经济损失,减少因假劣农资造成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工作重点

加强市场整顿,强化质量抽检,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突出重点品种,着力抓好生产、经营、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切实做好禁限农业投入品监管,大力推动诚信农资企业建设,推进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在思想上增强打假意识,在工作上提高打假能力,进一步做好农资打假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签订《农资打假工作和农技推广体系守法经营责任状》,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

(二)突出重点,加强市场监管

一是种子监管:以水稻、小麦、油菜和蔬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包装标识和生产经营台账,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销未经审定品种、骗取生产(经营)许可证照、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委托经营等行为。

二是农药监管: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契机,重点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冒证,“一药多名”、擅自修改标签,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三是肥料监管: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普通肥冒充配方肥,以及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四是兽药监管: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兽药和添加其它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五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强化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加大抽检力度,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等违法行为。

六是水产苗种监管:以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严查苗种生产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确保全市水产养殖业健康稳定发展。

七是农机具监管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质量监督为重点,确保补贴农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农机具的行为。

(三)执法抽检,强化质量监管

要结合本地农资市场特点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抽检力度,增强农资质量预警防范能力,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对重点单位和重点产品,更要提高抽检密度,扩大抽检覆盖面,确保100%抽检。要健全农资质量抽检通报制度,实行检测数据资源共享。

(四)依法查处,提高打击力度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制售假劣农资重大案件,达到查处率100%。加强投诉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及时分析整理案件线索,锁定指向,深挖细究。坚决落实“五不放过”原则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彻底捣毁制假售假窝点,追究违法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五)把握监管环节,保障农产品质量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种养环节的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深入开展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整治。以已获农业“三品”认证(定)的产品、种养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区为重点对象,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指导其合法合规生产,建立规范的生产台账,坚决查处使用禁限用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全市2009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下旬之前)为组织发动阶段。全市各地要迅速行动,动员部署,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全面发动。

第二阶段(3月下旬-11月下旬)为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不同农时季节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分阶段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要活动安排如下:

13月,组织开展春播种子专项治理行动;

24-5月,组织开展肥料、饲料专项治理行动和春季农药市场检查;

36月,组织开展兽药专项治理行动;

4810月,组织开展夏秋季农药市场检查;

59-10月,组织开展秋季农资打假行动;

611月,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动

第三阶段(12月)为总结阶段。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2009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早谋划2010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责部门抓具体、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农林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打假氛围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通过广泛发放资料、上门宣传、送法下乡、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增强守法意识,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经验、成效及意义,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改善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各辖市区要加强农资打假执法体系建设,建立机构稳定、职责明确、执法有力的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队伍。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 不断增加农资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维护良好的执法形象。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要按照省厅爱岗敬业、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要求,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治理念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改进执法作风,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精神,做到执法为民、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要加强队伍学习,组织案卷交流,进一步提升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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