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年农机购置和新技术推广 实行补贴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为巩固提高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促进全市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市财政将继续加大对农机化的投入力度,实行市级农机购置补贴和新技术推广扶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机具品种及标准 2009年市财政继续对2大类4种机具配套补贴,具体为: 1.水稻插秧机。与省下达计划配套补贴。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6万元;步进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1万元。选择5个基础较好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服务企业)开展机插秧育秧流水线试验示范,每个补贴资金0.5-1万元。 2.担架式高效植保机。每台补贴0.05万元,补贴限量1000台。 以上机具补贴资金由市财政与中标企业按实直接结算。 二、水稻机插秧技术培训补贴 对新购置(到中标企业合同购置)的乘座式、步进式插秧机市财政继续安排技术培训补贴经费,为提高操作人员素质,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经费与操作手职业技能鉴定挂钩。补贴标准分别为:乘座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1万元;步进式插秧机,每台补贴0.03万元。 三、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镇建设 重点对机场周围、高速公路沿线乡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建设,全市计划新增秸秆还田机300台,新建6个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镇,探索适合不同地区的技术模式。经市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每镇5万元经费补助。 四、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服务企业)建设 继续重点扶持16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服务组织(服务企业),创新农机服务组织建设模式。市局将出台考核实施细则,对考核通过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服务企业)每个补助资金5万元。 五、高效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建设 围绕现代农业“双百万亩”工程 ,重点开展设施蔬菜、设施花木、设施渔业、茶叶、经济林果等新机具新技术(省局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外)的试验示范,培育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的高效农业农机化示范园区(基地)3个,对农机示范园区(基地)给予引导扶持,每个园区安排引导资金20万元。 以上意见,请各辖市区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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