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农业生产
燃油消耗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机局:
根据省农机局部署,现就做好2008年农业生产燃油消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业生产燃油消耗统计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布置,专人负责,实事求是填报。
二、农业生产燃油消耗统计内容包括:柴油、汽油、煤油等各种燃油。各地农机管理(统计)人员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主要作物、区域类型、耕作制度、主要农业机械类型和作业情况,采取完全统计或抽样方式进行统计,逐级汇总上报。各地抽样调查的样本不应少于30个,应涵盖主要作业模式和机具类型。
三、统计报表由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负责统计,送同级统计部门会审签章。请各地及时对数据进行汇总,并与农机化统计年报统计协调一致,于2月12日前报市农机局农机处。
附件:1、二○○八年农业生产燃油消耗情况年报表
2、主要指标解释
二○○九年二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 燃油 年报 通知
常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2月4日印发
打印:董云 校对:王绍军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