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水生动物疫病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市各有关单位,局各有关处站:
为确保水产品质量与公共卫生安全,防止疫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有效地控制水生动物疫病突发事件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常州市水生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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