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处置重大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局各有关处站:
为了有效防治、及时控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绿化成果,确保生态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国家处置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和《江苏省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常州市处置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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