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 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局各有关处站: 为建立健全常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全市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第98号令)、《江苏省植物检疫管理办法》、《江苏省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办法》和《常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现予以印发。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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