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近年来,我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发展迅猛,已成为农业新品种的引繁中心,农业新技术集成的示范窗口,农业科技创新的主力军,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阵地,在机制创新、科技创新、新型产业培育等方面展现了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科技创新步伐,促进全市农业园区发展上规模上水平,我局制定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认定管理办法,加强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的申报、认定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附件:
二○○八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农业园区 管理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8年4月7日印发
打字:董 云 校对:汤 琪 共印18份
附件:
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为加快推进我市科技创新步伐,依靠科技进步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引导各地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决定在全市认定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申报认定范围
凡在我市范围内从事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开发、高效种养殖、设施农业及农业资源开发利用的各类农业园区(企业)均可申报认定。
第二条 申报认定条件
(一)产业特色明显。符合我市优质粮油、花卉苗木、时令水果、茶叶、畜牧、水产、设施农业等优势主导产业以及地方特色产业,园区(企业)实行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具备相应的科技研发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二)科技水平高。一是技术先进。广泛应用现代科技与先进农艺,推进农业技术高新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二是设施先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层次高,配套完善。粮食主导型和综合型园区(企业)农田要达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连、土肥沃、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设施栽培、高效养殖型园区(企业)要达到生态化、设施现代化要求;水电、教育培训、信息、服务等设施配套齐全。农业机械化的综合应用程度较高。三是创新能力强。园区(企业)科技力量能满足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示范、推广的需要,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有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技术服务与推广体系。四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园区(企业)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管理。五是实行绿色生产,达标排放。
(三)农业园区(企业)科技人员(有专业技术职称)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
(四)经济效益好。一是产出率高。土地产出率高于当地农业平均水平30%以上,亩均净效益3000元以上。二是投资回报率高。能与市场接轨,收益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倍以上并有滚动发展能力。利税率高于一般农业园区(企业)的平均水平30%以上。
(五)示范带动能力强。产业化经营基础好,在当地有一定影响力,有自己的品牌,能实行订单生产,能明显地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综合型园区核心区面积1000亩以上,辐射区5万亩以上;设施蔬菜、果树和花卉苗木类园区核心区面积500亩以上,其中设施栽培面积达50%以上,辐射区1万亩以上;畜禽养殖型园区规模:生猪存栏1万头以上,奶牛(羊)存栏500头以上,种、蛋禽存栏1万和3万羽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羽以上,辐射带动300户以上。辐射区农民人均增收500元以上。
(六)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规范的土地、资金、劳动、人事等管理制度,园区(企业)实行按劳分配、按智分配、按股分红,采取一定的激励机制,能鼓励各类科技人员加入创业。
第三条 申报认定程序
(一)申请认定市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须填写《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申报书》(附后),并按照认定条件提供园区(企业)成就等相关材料和附件证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具体包括:
1、《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申报书》;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4、已获得的科技创新成果证书;
5、注册商标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每年三月底之前申报,由辖市(区)级农林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统一报送市农林局。
(三)市局根据申报材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包括现场考察),提出初步意见,经局审批同意后发文认定。
第四条 监督管理
(一)对被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进行定期考核,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称号。
(二)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如发生重大产品质量、技术、经济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称号。
(三)经认定的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须重新认定,期间享受优先推荐立项等政策优惠;若园区(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须报认定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条 本办法由常州市农林局负责解释。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表:
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申报书
园区(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申报单位:
通讯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 传真:
邮 编: E-mail:
申报日期:
二○○八年三月
常州市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企业)认定申请表 |
园区(企业)名称 | |
占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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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 建 年 月 |
| 技术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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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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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规模(万元) | 总投资额 (万元) | 注册资本 (万元) | 2007年 |
园区(企业) 职工人数 | 销售额 (万元) | 上缴利税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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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创 新 | 2007年投入科技创新研发资金 (万元) | |
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人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 |
大专以上科技人员占总职工总数比例 | |
已有科研 仪器设备、实验室 | |
已建设完成的示范基地面积(亩) | |
已获得的农产品证书名称、数量 | |
承担县级以上农业科技项目名称 | |
已获得的 科技创新成果 | |
未来科技 创新发展方向 | |
辖市(区)农林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农林主管部门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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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 200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 已获得的科技创新成果证书复印件;
4、 注册商标证书和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