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省农林厅、财政厅苏农计[2008]30号通知要求,为切实落实好水稻良种补贴政策,加强项目实施监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市财政局、农林局将组织对2008年国家和省级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实行农业、财政部门联合,省、市、县三级共同开展,坚持县级自查、市级普查、省级抽查的检查程序。要求辖市、区自查于8月20-25日完成,市级普查于8月26日-31日完成,省级抽查于9月初进行。 二、检查方式与重点 本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账册、走访农户、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调查并了解水稻良种资金与良种挂钩的优惠供种到户、与面积挂钩的通过“一折通”发放到户的政策落实情况。一是听取项目工作情况汇报,包括项目组织领导、政策宣传、实施区域、技术培训、工作进展、存在问题有关建议等;二是查看项目实施档案,包括良种补贴项目图、表、册、卡等档案建设,项目培训与宣传材料,统一供种清册、种子调拨记录、种子质量抽样封存及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凭证;三是检查统一供种和补贴落实情况,包括组织程序、种子质量把关、供应品种、价格、数量等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对照供种和补贴清册,随机抽查一定数量的乡、村、户,重点检查表、册与实际是否相符;四是补贴资金到位情况,包括补贴标准、财政奖金拨付,供种企业证账管理、补贴结果公示、地方配套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三、有关事项与要求 请各辖市、区认真按照《关于下达2008年国家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的通知》(常财农[2008]56)精神,对照项目实施方案和政府采购合同,认真开展普查和自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弄虚作假和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良种补贴资金等问题要如实上报。各辖市、区要在检查规定的截止时间上报检查、自查情况书面材料,内容包括项目实施主要工作、执行情况,检查时间与方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有关建议等。 四、其它要求 请各辖市、区认真填报2008年国家和省级水稻良种子补贴实施情况表格(详见附件1、附件2),连同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发送到市农林局农技推广中心。 联系人:市农林局,季平,电话:86647442、86650281(传真),电子邮箱:czjp@sina.com; 市财政局,林兴荣,电话:85681860, 电子邮箱linxr@mail.czfb.gov.cn。 附件:1、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项目执行情况统计表 2、江苏省2008年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入户调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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