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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8-0003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8〕9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8-07-25 公开日期:2008-08-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加强奥运期间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关于加强奥运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常农发〔2008〕91号
 

各辖市区农林局、长荡湖渔管会:

为贯彻落实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防台防汛等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期间渔业生产安全,现就加强奥运期间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渔业应急值班制度。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以对广大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奥运期间渔业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提高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和业务水平。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至少有一部通讯畅通、有人守听的值班电话,并由专人值班,相关领导要在岗值班(带班),确保信息畅通。请各单位于731日前将应急值班电话汇总后报我局渔政站。联系人:冯军,联系电话:86650421

二、严格执行渔业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地要在采取救助措施的同时,根据事故等级,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各级报告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三、严肃纪律,落实渔业安全产责任追究制。

我局将不定期地抽查各地渔业应急值班情况,并及时通报。对违反相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奥运期间渔业安全生产日报制度。

81920日期间,各单位要在当日9点半前将前一天的渔业安全生产情况以传真形式报我局渔政站,传真 86693326

                             〇〇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渔业  安全  管理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8年7月30印发 

打印:董 云            校对:冯          共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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