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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8-00028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8]5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8-05-05 公开日期:2008-05-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08]54号

关于印发《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长荡湖渔管会:

    为进一步加强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推进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平稳发展,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08年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海管 [2008]26号)要求及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我局制定了《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薄弱环节,努力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整治目标的实现。

 

附件: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008年常州市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渔业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要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渔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创新渔业安全生产体制,强化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形成渔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渔区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整治目标

2008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是:杜绝发生渔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渔业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改善,全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

三、整治重点

(一)结合船检、年审工作的开展,促进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开展。按照《江苏省内河小型渔船检验办法(试行)》的要求,切实提高渔船的检验质量, 加强旧渔船的淘汰更新,严格控制渔船主机功率增大。对检验不合格的渔船,船检机构不得发放检验证书,渔政监督机构不得发放捕捞许可证,渔港监督机构不得签证让其离港。对我市在长江异地生产作业的渔船要实行跟踪服务,切实加强监管力度。

()大力改善渔港基础建设,强化渔港安全管理。各地渔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制定渔港建设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对渔港安全设施的投入。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对停泊港内的渔船加强监督,整顿渔港停船秩序,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严格管理港内流动供油船和流动电焊船,确保渔船停泊的安全。

(三)加强素质培训,努力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继续做好渔民技能培训,强化对渔民的安全管理。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制定好船员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渔船职务船员的持证率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前渔业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船员继续教育工作,使船员适应当前渔业安全生产的要求。

(四)实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建立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继续开展以查处非法捕捞为重点的“护渔2008专项行动,采取水上和港口同步检查的方式,重点打击“三无”渔船和未持有有效渔业捕捞许可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职务船员证书的非法捕捞渔船,以及从事电、毒、炸鱼等违法作业的渔船,坚决查处并取缔外省(市)非法跨界生产渔船,通过实施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建立起良好的渔业生产秩序。

(五)加强技术创新,积极推进渔业安全通信及救援指挥保障体系建设。各地要利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技术,通过渔业管理人员及渔农民手机号码的收集,逐步推广“农务通”通信平台,确保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能安全使用投入品,渔船在恶劣天气下能及时收到气象信息和安全指示。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开拓思路,积极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技术创新试点工作,努力增强渔船抵御风险的能力,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和养护。

(六)全面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落实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要求,在2007年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渔业生产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渔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提高对渔业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检查、督查专项整治的开展,务求实效。要围绕全年控制指标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强化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渔民签订“合法捕捞、安全生产”责任书,把责任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和船头。对于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大力普及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活动,提高渔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水平。积极组织渔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在渔区就地举办各类船员培训班和渔业安全生产讲座,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渔区、渔港开展渔业安全知识的宣传,以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出良好的渔业安全生产氛围。

(三)加强生产组织,不断完善渔船事故救助机制。一是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按照自救、互救与援救相结合的渔业事故救助原则,积极开展渔民江上、湖上自救技能培训。尽可能减少渔船在恶劣天气下遭遇危险时因信息不通、救助不及时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二是要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船的应急救助能力建设。加强对渔政执法人员和渔业行政执法船船员有关水上救助技能的培训。渔业行政执法船要配备必要的救助装备和医疗救生药品,完善安全值班和备航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三是要加大渔船船东互保工作力度,在稳定渔船船员人身平安互保工作的同时,努力开拓今年我市渔船保险工作的新局面,为渔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四)加强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大力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通过安全检查,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加以整改,减少渔业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要加强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和事故专报制度。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制度,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故必须及时处理和上报,并跟踪掌握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

五、时间安排

()组织部署阶段(415430完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当地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11030要按照专项整治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的要求,逐项抓好落实。不定期地组织自查、互查,对安全隐患多,事故多发地区实行长期监控,进行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清除隐患,我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11121各有关单位开展总结验收工作,1120日前,各辖市区专项整治总结上报市渔政站。联系人:冯军,邮箱:fengjun0422@yeah.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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