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常州市农林局“改进作风 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索 引 号:014109859/2008-00020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8〕12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8-01-23 公开日期:2008-05-1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贯彻落实“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大会精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农林工作实际,我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常州市农林局“改进作风 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常农发〔2008〕12号
                                常州市农林局“改进作风 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农林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创优环境兴常州,改进作风促发展”为主题,以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线,以开展“和谐农林”文化创建活动为载体,牢固确立作风就是环境、作风就是素养、作风就是形象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营造“讲办事效率、创优质服务、优发展环境、树农林形象”的良好氛围,为推进我市农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和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行动内容

        1、转变机关职能。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把所有行政行为严格规范在法律范围之内,杜绝机关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更不允许为了部门利益和个人私利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行协调、公开透明的服务型机关。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职权的基础上,按照“放、减、控、改、帮”的要求,对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落实一个窗口对外和集中办理制度,杜绝两头受理、多头受理。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其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收费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即办率。压缩审批时限,在法定时限内压缩40%以上。行政规费一律按下限收取。积极推进行政许可项目动态管理,重新编印《常州市农林(机)局行政许可项目服务手册》,并在窗口免费发放。三是强化服务功能。始终确立“情系农业,心想农民,服务农村”的理念,牢记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要带着感情真诚服务,带着责任尽责服务,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态度可亲、形象可信,切实把机关职能转变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尽心服务上来。

        2、规范行政行为。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各种评议、讨论活动中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围绕规范日常行为、服务行为、执法行为和工作机制四个方面,按照实际、管用、有效的原则,完善创新各项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机关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二是严格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工作,必须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三是实施政务公开。将我局的工作职能以及涉及的行业政策、服务内容、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等全面向服务对象实行公开承诺,并保证不折不扣地践行承诺。特别是对农民群众关心、龙头企业关注的项目审批、办证审照、惠农政策、科技项目、资金下拨等情况以及执法处罚等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3、强化内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大力开展“和谐农林”文化创建活动,鼓励职工有针对性地参加继续教育、进修等学习活动,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二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任用干部原则,以能力论人才、看实绩用干部,让想干事、肯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会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不出事的人有地位。三是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收受礼金、礼券,严禁参与赌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打游戏,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除有特殊接待任务外)。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群众的服务要无私无偿,不图回报,更不允许吃拿卡要,树立农林人良好的社会形象。

        4、提高服务效率。一是简化办事程序。办事服务做到“简化、明确、快速、高效”,复杂问题简单化,尽可能减少内部流转环节和时间。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农业项目、重点农业工程和重要的农林目标任务,要明确责任,集中精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承诺的事项要雷厉风行,即说即行,做到马上办,确保“办上马”。二是改进工作方式。积极推行上门服务、导向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做到“一口清”告之、一条龙服务。对农业企业和群众的诉求、请示有明确的态度,落实首问负责制;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所缺要素。三是敢于创新创造。只要有利于常州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就要敢闯敢试,对法律上没有禁止、政策条文上暂时还没有规定的创造性探索,要热情支持,新事新办,特事特办。

        三、行动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局的实际,2008年全局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一月份组织召开局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市委书记范燕青、市长王伟成在全市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8年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及有关法律文件,充分认识“改进作风,创优服务”的重大意义,明确市级机关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措施,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并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问题

        局党组采取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开设论坛沙龙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广泛征求机关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局各处站要通过组织开展“对照岗位明职责,找准差距强效能”为主要内容的讨论活动,重点查找办事效率、行为规范、工作作风、勤政廉政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行动方案(处站的整改措施和行动方案于2月上旬报局办公室和监察室)。同时,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结合局、处站行动方案,制定个人的“改进作风,优化服务”行为规范,并在全局予以公布。

        第三阶段:实施整改

        各处站要对照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上提出的“七项基本要求”和我局“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方案,以及“和谐农林”文化创建活动中的“六项创建要求”,针对本处站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处站的行动方案和个人的行为规范,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特别是要把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作为整改落实的重点,认真加以整改,确保取信于民,并将整改方案和落实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公布。

        第四阶段:建章立制

        在认真总结“改进作风,创优服务”行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基础上,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一次认真的梳理和完善,建立作风建设的长效管理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四方面的制度:在转变机关职能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制度;在规范行政行为方面,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农林工作规则、诫勉谈话、失职追究等制度;在强化内部管理方面,建立外出告知、文明用语、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制度;在提高办事效率方面,建立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同岗替代等制度。

        四、行动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盛建良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各处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党总支、监察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等日常工作。

        2、明确职责。全面落实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局领导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切实抓好各自分管条线和分管部门的机关作风建设。各处站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各自职责,明确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局党组将把处站作风建设的实绩作为考核处站和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通报批评,并追究处站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组织创建。在积极参加市组织开展的争当“优质服务十佳处室、优质服务十佳个人”活动的同时,局将开展“处站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十佳好事”、“为农服务十佳明星”评选活动。同时,将机关作风建设作为2008年处站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落实。

         4、广泛宣传。结合农林重点工作、结合开展的“和谐农林”文化创建活动、结合茅山老区帮扶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刊物、“农务通” 等网络平台,高质量、高频度地宣传局机关作风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做法、新鲜经验和从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5、强化督查。将监督检查贯穿活动全过程。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经常性地开展察访活动,对察访中发现的或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察访中心反馈的问题及时向所在处站的主要负责人反馈,向局机关作风领导小组成员通报。对已经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跟踪问效。同时,聘请30位由市级机关代表、辖市区局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代表、基层站所负责人等组成的行风监督员,加强对机关作风建设进行监督。

        6、严格考评。年底,局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处站实施综合考评,着重考评责任制落实情况、作风建设行动方案实施成效、作风建设活动成果等,以及服务投诉、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考评的结果将作为处站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争先创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对于获得市级机关“优质服务十佳处室”称号的处室负责人和“优质服务十佳个人”称号的工作人员,当年度确定为优秀公务员,并在市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重奖。对于处站或工作人员,因作风建设方面原因而导致全局在市级机关考评中列后三位的,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在处站年度目标考核、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扣发津(补)贴3000元,相关处站负责人和当事人当年度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给予组织处理,分管领导要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并扣发津(补)贴5000元。

 

                                                                                                                                  二ΟΟ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