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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5-00023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5〕28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5-04-05 公开日期:2008-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常农发〔2005〕28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武进区农机局: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江苏省农林厅有关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加快构建以农业科技示范户为主要对象,不断提升广大农户科技能力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服务新体系,稳步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我局制定了《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五年四月五日

 

 

常州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意见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农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农户作为我市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是农业科技推广的受体和农产品生产的主体。从农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要出发,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对于增强农民应用科技的能力,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快我市实现“两个率先”步伐,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全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根据农业部《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和江苏省农林厅《江苏省关于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意见》、《2005年江苏省农业科技入户试点行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农业发展观,按照“专家进大户,大户带小户,农户帮农户”的技术推广思路和以县为主,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的工作要求,以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体培训为重点,构建以农业科技示范户为主要对象,不断提升广大农户科技能力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服务新体系。以《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为导向,加快优势农产品产业建设;以整合全市农业科技资源和创新推广机制为突破口,调动推广体系、科研教育及企业、协会等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围绕农业科技示范户和农户,建立起“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科技推广新机制。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支撑作用,提高科技到位率,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建立农业科技入户制度。围绕良种、技术、农机、信息“四到户”,组织全市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第一线,与农业科技示范户结对进行科技帮扶,示范推广优良品种和配套技术,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提供农业信息,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区域技术辅导直接到人。重点示范区内主要先进实用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达到90%以上,农业综合生产成本降低15%以上。培养农业科技示范户。培育和造就一批思想观念新、生产技能好、既懂经营又善管理、辐射能力强的农业科技示范户。力争到2010年,全市农业科技示范户的素质和能力显著提高,培育5000个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10万农户。其中,2005年为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试点阶段,在全市优质水稻、花卉苗木、经济林果、水产和畜牧五个主要产业的优势产区内,重点培育1000个示范户;2006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构建以公益性农技队伍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形成政府推动,公益性农技推广队伍带动,科研、教学和农业企业、协会、研究会等组织共同参与,专家、技术人员、示范户和农户互动的新型立体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网络。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认识。农业科技入户工作,针对的是老问题,开创的是新机制。实施农技人员与农户结对进行科技帮扶,选择培育一批科技示范户,以示范户带动广大农户的农业科技入户,是现阶段向农民传授科技知识和生产技能、提高科技成果到户率,推进科技与生产结合的有效形式,是农业部门大力推进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抓手和切入点。从农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要出发,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多渠道、多形式实现农业科技入户,建立农民获得先进实用技术的便捷通道和机制,有利于推进成果转化,解决科技与农户生产经营脱节的问题,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有利于增强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促进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农业技术人员在技术推广中检验新技术,发展完善新技术,提高农业部门技术创新与推广的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竞争能力。

(二)广泛动员,调动各方参与农业科技入户的积极性。各单位要针对科技入户工作的特点,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营造科技入户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广泛动员各级农业推广、教学、科研单位、龙头企业、专业协会以及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农业科技入户工程,特别是调动农民,尤其是科技示范户的积极性,吸引农民广泛参与。明确科技示范户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农民学科技、用科技和传播科技的自觉性。

(三)加强领导,提高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的组织化程度。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组织、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员包户的工作路线,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出台政策措施,明确目标责任,完善管理机制,为全面启动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业科技入户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工作班子。坚持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和先行试点的要求,组织和全面负责本地的农业科技入户试点与推进工作。

    二是组建专家组。科技入户的技术工作实行专家负责制,专家组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聘请相关技术及培训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县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方案,协助遴选示范户,评审技术指导单位的技术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技术管理措施,指导、检查、督促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省、市两级专家组的工作指导。市级组建农业科技入户专家组并下设专业小组,小组负责人由市农林局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市级专家组负责拟订全市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方案,筛选全市范围内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审核各地实施方案,指导、检查、督促县专家组工作。

三是推介发布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各单位要根据省、市确定的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另行发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推广实施方案。

四是遴选示范户。示范户遴选工作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农户自愿申报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相应的民主程序和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确定,并在本村范围内公示。科技示范户选择的条件:家庭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科学种养水平和经济效益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在当地属中上水平;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理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民技术员、各类科技推广项目示范户、种养大户、《绿色证书》和《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证书》获得者。对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限制条件。科技示范户的权利:优先获得新品种、新技术;优先接受农业科技培训、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技术指导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科技示范户的义务:积极参加农业科技培训,带头使用新技术,提供必要的示范条件,配合技术指导员做好技术推广的示范工作;热情帮助周边农户,积极传授科技致富经验,带动20个左右农户;按要求填写《农业科技示范户手册》,及时提供生产和技术指导服务的有关信息。

五是确定技术指导单位。由各单位按照条件,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来确定。其职责是:在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组的指导下,负责示范户技术指导、培训和咨询服务;招聘、管理和培训技术指导员;根据县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技术指导员按照示范户建设内容和需求,对每个示范户分别制定技术指导工作方案。示范户的技术指导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单位负责制。要充分发挥我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和农广校农民培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教学等单位和农业龙头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及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竞聘。确定技术指导单位的基本条件:有必要的技术指导手段;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科技人员队伍;社会信誉良好,管理规范;进村入户工作有一定基础,积极支持和参与科技入户工作。

六是确定技术指导员。由技术指导单位按照条件和入户任务要求,以公开、公正、公平招聘的方式来确定。其职责是:在技术指导单位的领导和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原则上每名技术指导员负责20个左右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实行技术指导员包户制。确定技术指导员的基本条件: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农村工作实践经验;熟悉技术推广工作和示范户技术需求;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身体健康,能承担示范户的技术指导任务。

(四)加强管理,稳步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各单位要以《常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为导向,围绕加快发展我市优势农产品,结合农业经济动态运行监测工作、农业项目的实施和农林系统“满意在基层、争先在岗位、奉献在三农”主题实践活动,按照“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突出重点,先行试点”、“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抓户”和“强化管理,开放运行”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制定科学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员培训、技术指导员入户指导服务、示范户档案建立与动态管理、经验交流与总结等工作,不断探索项目运行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模式,为全面启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奠定基础。

一是加强示范户的管理及其档案建立。实行科技示范户的动态管理制度。对在农业科技入户工作实施过程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示范户,由技术指导单位提出建议,经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专家组、示范户所在乡(镇)政府审核后,取消其示范户资格。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增补的示范户,原则上按示范户遴选条件和程序进行。建立示范户档案。档案须注明示范户的基本情况、技术服务情况、辐射带动和经济效益情况。技术指导员负责技术服务和示范户的信息采集,每季度末按要求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经县专家组核实后录入示范户的技术服务档案。

二是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与技术指导单位,技术指导单位与技术指导员,技术指导员与示范户之间分别签订技术指导服务合同,以合同形式明确各方的责权利。技术指导单位每季度末向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技术指导工作情况,各级专家组每季度末向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三是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通过入户指导、技术培训、信息服务、实行“物化技术”补贴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好农业科技科技入户工作。入户指导。技术指导员在农业生产关键环节(如种植业在备耕、播种、田间管理、病虫草鼠害多发期、收获等)均应到每个示范户开展技术指导,要与示范户建立经常性联系,并可通过电话、信函、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示范户进行远程技术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生产实际难题。技术培训。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按生产季节开展集中和分散培训。培训按照“一本技术手册、一张明白纸、一张培训卡、一张教学光盘”的“四个一”模式,做好课堂教学和现场培训。要将培训场所办到村组,搬到田头、办到农民家门口。要在农村的每个村组定期刊发黑板报,有条件的地方要制作适合当地的技术推广示范光盘,通过现代手段和浅显易懂的明白教材,结合科技示范户的现身说法,快捷高效地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将一批农村能人推上讲台,将农民自创的技术与现代农业进行结合,推广到千家万户。信息服务。可通过在地方电视节目中开辟农业科技电视专栏、利用镇村“大喇叭”举办广播讲座、建设农民科技书屋、设立“农技110”咨询热线以及利用互联网和手机信息网等方式,为农户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服务。“物化技术”补贴。围绕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采取政策倾斜、直接补贴、专家指导和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对科技示范户进行扶持,把一些主推品种、新型农药肥料等优惠、优先提供给示范户。实现良种、技术、农机、信息“四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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