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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2005年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05-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5〕11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5-03-09 公开日期:2008-04-0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5年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2005年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常农发〔2005〕11号

2005年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各辖市、区农林局:

2004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农业部门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深入开展了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农资市场进一步规范,提升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了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稳定发展,确保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了进一步推进农资打假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良好的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农市发[20052)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5年全市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和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入手,严把生产、流通和使用三个关口。上下联动,打假扶优,努力推动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全程监管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促进放心农资供应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引导建立新型农资产销机制。切实提高农业系统服务能力、农民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和农资企业诚信经营能力。

二、工作目标

通过2005年的专项整治,使农资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农资经营单位证照齐全,农民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提高。争取2005年的各项农业投入品的产品抽检合格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其中,种子发芽率和纯度分别达到90%和95%,含水率达到国家标准;农药产品的标签和质量合格率均达到90%;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5%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和标签合格率达到90%以上;复合肥的质量合格率达到90%。杜绝发生由假劣农资导致的重大恶性农业生产事故。

三、重点内容

以促进放心农资供应为核心,从加强源头治理,狠抓市场监管,强化服务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四个方面重点展开工作。

(一)加强源头治理,促进放心农资供应

清理整顿各类农资经营单位,扶植一批优质企业,鼓励连锁规模经营。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严格种子、兽药等农资经营单位的审批审核,将监管关口前移,切实贯彻执法与经营相分离的规定,全面整顿农业系统农资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鼓励、引导和支持大型农资企业到农村建立农资连锁经营,切实减少农资流通中间环节。整顿规范目前农村散兵游勇式、流动式、非正规的农资经营商贩。取缔无经营主体资格或实际达不到经营资格要求的经营户,对农资经营队伍“重新洗牌”,严格进行资格认定,实施资格技术考试,对不懂农资使用技术者坚决取缔其经营资格,从源头上净化农资市场经营环境。引导农资企业诚实经营,扶持农资产品知名品牌,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价格行为,引导行业经营者开展良性互补的竞争,促进农资产品质量提高。同时,要超前谋划,对今年农资产品可能出现的大幅波动情况有提前的安排,把各种扰乱市场秩序,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作为打击的重点,切实维护农资市场价格秩序,确保农资产品价格在稳定的基础上合理浮动,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利益。

二)加强监管,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

一是要突出日常监管工作。要改变过去一年中只搞几次集中治理活动的传统习惯,建立起长效的监管机制,把大规模的集中整治活动和日常的有效监管结合起来,做到农资销售不停,农资打假不止。保持农资打假的高压态势,有效预防假冒伪劣农资事件发生。严厉查处各类坑农害农案件,确保全市不发生较大农资问题。

二是突出重点品种、重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整顿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五个品种。种子重点查处制售假劣种子、未审先推、虚假广告、无证或借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在把好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证关的基础上,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未经审定而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将种子管理的关口前移,杜绝重大恶性种子事件的发生。农药重点加大农药标签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一证多用及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等行为。肥料重点整治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微生物肥料、叶面肥和床土调酸剂未经登记或外包装和有效成分含量不达标等行为。饲料着重查处无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取缔无证生产企业,杜绝在自配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添加违禁药品等行为。兽药主要对无产品批准文号和以区域试验名义生产经营的生物制品进行查处。另外,近年来的检查表明,我市农资产品的质量问题不仅仅表现在其内在质量,标签上的成份不清、含量不明、夸大功效等问题也已经成为影响农资产品使用效果和造成不良后果的重要因素,因此今后我市要采取措施来进一步规范农资产品标签的管理,市场上的农产品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标明主要药物成份、执行标准、登记证,有其他规定的产品必须按规定注明,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公正严格执法。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市场的监管。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今年中央 1 号文件精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查处力度,采取主动出击整治市场与深入基层送法下乡、受理举报投诉相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与质量抽样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假冒伪劣农资,发现一个,从严查处一个,绝不手软,让违法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切实地把农民群众利益维护好,发展好,努力实现打假、护农、保粮、增收的目标,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安全保障。

四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的抽检力度。除了在春秋两季农资打假中要进行大规模抽检外,今年我市要按计划在各个农资产品销售使用的高峰季节,统一组织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进行专项质量抽检,对抽查中质量较好的,要适当予以鼓励和扶持,对质量未达到有关要求的要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曝光。全年计划抽检农资生产经营企业70家,农资产品300余种,并要结合质量抽检结果,逐步建立企业产品信用评价体系,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

(三)强化服务指导,引导科学使用农资

加强农业技术服务能力,实行科学农资管理,是提高为农资使用效率,节约农业生产成本的有效手段。今年我市农业部门要在产品推广、技术服务和科学生产方面做到有机结合,以技术、管理为手段,提高农资使用效率。要在春耕备耕期间及关键农时季节,通过上下联动的方式,向农民群众推介一批放心产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主要农资供求和质量信息;组织各级农技推广系统充分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开展免费测土配方施肥、统一灭鼠、高毒农药替代和节水技术示范等活动,结合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开展技物结合,做好主体培训和示范工作,加大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力度。同时,也要提高农民维护自身权益能力,加强农资常识及法律法规宣传,计划利用今年3月和7月两次“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的机会,开展“放心农资与维权知识”讲座, “农资监管知识”培训,开展现场咨询等多项活动,广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剖析典型违法案例,介绍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注意索证索票,建立农资销售可追溯制度,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完善农资经营管理制度。在继续督促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制度的同时,考虑选择部分地区试行农资经营系统为购买者开具农资销售凭证的活动。登记销售品种、数量等,同时建立进货、销售档案,对产品的进货渠道、销售数量、品种、销货方向等进行登记记录,提高销售者的质量,同时也为可能出现的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提供证据。
  二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农资企业的监管力度。今年要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金坛市建立的诚信经营档案制度,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农资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建立以农资经营者信用管理为基础,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为补充,以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为手段,以加强日常监管为保障的农资商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科学监管体系。

三是建立健全案件信息快速汇报制度。目前我市农资管理体系尚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突发性事件处理过程中敏锐性不够,反应慢,情况不能及时上报。信息不通畅,沟通协调机制不健全。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甚至部门内部都存在着这方面的问题。今后对重大假冒伪劣农资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并通过上级部门迅速向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传递,同时要做好跟踪查处汇报工作,一查到底。

四是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信函和电子邮箱,并继续对典型案件的投诉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程序和相关的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疏通投诉举报渠道,整合优化工商、质监、公安、农林等部门各自的投诉举报网络,确保农资案件的投诉举报能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二〇〇五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农业投入品  专项整治  意见                  

  抄送:省农林厅政策法规处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5年3月9 

 打字:张婷          校对:黄亮         共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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