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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4-0001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4〕55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4-03-25 公开日期:2004-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4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
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4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2004年伊始,农业部召开了全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农资打假任务,继续把农资市场整治列为重点,要求各地总结经验,加强领导,坚定不移把农资打假护农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继续深入开展下去。全市各级要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全省2004年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的通知》[苏农法(2004)6号]的精神,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坚持不懈地抓好农资打假护农工作,确保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规范有序的环境,现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就2004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目标任务

去年,全市各级农林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资打假总体部署,紧紧抓住直接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农民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开展声势浩大的专项治理活动,突破了一批大案要案,依法惩处了一批涉农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农资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仍很严重,制假售劣在一定范围依然猖獗,组织越来越严密,手段越来越高明,流窜作案明显增多。全市各地整治农资市场环境的力度也很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力度是大的,但也有少数地方打假工作雷声大雨点小,蜻蜓点水,仅限于喊喊口号,做表面文章,还没有动真格。农资打假护农是当前和今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必须“下最大的决心,用最大的力气”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今年全市要按照省提出的“三项治理、四个加强”的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进行有效监管,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质量明显提高,制售假劣案件明显减少,群众投诉数量明显下降。今年全市农资打假护农的主要任务,一是继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斗争,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二是依法加强行业管理,规范企业和生产经营行为,把好出厂关、销售关;三是根据具体情况和客观需要,组织几次市、辖市联动、各方配合的大规模行动。

二、工作重点

今年农资打假护农的重点商品是种子、农药、肥料、兽药(包括鱼药)、“瘦肉精”、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机具;重点企业是生产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群众投诉多、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种子产加销单位、小化肥厂、小农药厂、小兽药厂、小饲料厂、小农机具厂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市场是农资产、销相对集中的农资专业市场和农资产品集散地。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仅包括生产销售的农资产品没有产品登记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审定证书,还有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变质失效以及假冒他人产品标识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以及生产单位使用违禁药物、超范围使用药物等违法行为。具体来说:

种子市场,重点在把好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发证关的基础上,查处无证或超范围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未经审定而擅自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为,将种子管理的关口前移,杜绝重大恶性种子事件的发生。

农药市场,重点整治假劣农药、禁限用农药,以及标识不符农药。对随意扩大防治作物和防治对象,随意更改农药毒性标志,把剧毒农药更改为中等或低毒的,一证多用的,假冒或伪造农药登记证的行为要严厉查处。

肥料市场,重点整治未经登记的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生物肥料、床土调酸剂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假劣肥料的查处力度。

饲料市场,对企业或个人生产销售的饲料质量进行抽检,专项整治以查“四无”为重点,即取缔无证生产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生产企业,取缔无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和预混料产品,查处无质量标准和无产品合格的配合饲料。严厉打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生产、经营和使用,确保饲料质量安全。

兽药(鱼药)市场,对生产经营企业主要检查企业有无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无超范围生产经营、有无批准文号、有无生产经营违禁药物产品、标签是否符合要求等,有无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原料药,对养殖单位或个别人使用兽药重点检查有无批准文号、是否过期、有无超范围和使用违禁药物。

林产品市场,在抓好林木采伐和国家、地方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野生植物采集审批的基础上,对木材、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售、运输、经营加强管理。查处打击的重点:一是因非法经营(加工)木材及林产品而诱发的盗伐、滥伐林木、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二是擅自将林地改变为非林地等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

农机具市场:一是生产、销售未获得国家规定实施推广许可证管理的农业机械产品行为;二是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和劣质农业机械产品指标超标农业机械产品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活”农业机械产品及其零配件行为;四是农机修理工无修理工等级资格证书,农机修理点(厂)未获得《农机维修技术合格证》以及无证、无照从事农机维修的行为。

毒鼠强专项整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今年要在积极巩固2003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办发[2003]63号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地方政府领导,各地人民政府应明确一位主管领导负责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整治职责,按照既定分工,将毒鼠强专项整治及杀鼠剂监管工作纳入相关部门日常工作议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公安部门要牵头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工商部门要牵头做好市场整顿工作,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核准经营和农村灭鼠工作。其他有关单位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要继续做好清查收缴工作,加快健全合法杀鼠剂营销网络,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根除毒鼠强的社会危害。

三、方法步骤

今年农资市场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时间安排在3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搞好宣传发动,制定行动方案,并对农资产品市场跟踪检查;第二阶段,执法行动。3-4月重点是开展春季农业投入品,特别是春夏播种子的打假行动,4月份以后分别开展饲料、兽药、野生动物、农药、肥料、农机及农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第三阶段,考核总结。时间安排在12月份,辖市对市场整治行动作全面总结。各地要根据全市整治行动总安排,制定更为详尽的计划,排出时间表,明确阶段工作任务,责任到人。

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当前春耕备耕在即,农资使用高峰即将来临,我们要思想再发动,认真再提高,措施再落实,排出全年工作时间表,明确阶段任务。工作上要突出重点,一是春耕备耕期间广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和抽查活动;二是要紧扣农业生产不同时节及不同农资的市场特点,集中时间、精力和物力开展农资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抓好大要案件的查处和督查工作。在查处方式上,要注重上下联合、横向联合,采取主动出击整治市场与深入基层送法下乡、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现场执法检查与质量抽样检验相结合,严格执法与帮、促、改相结合。各级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咨询热线,实行举报奖励制度,扩大案源,同时向农民群众传授鉴别产品真伪方法,公开社会承诺;对重点商品、重点企业、重点市场进行逐个排查和全面清理,必要时可依法抽检;对钉子户、制售窝点、大案要案,要坚决落实“五不放过”,周密部署,采取明查暗访、锁定目标,集中力量,联合行动,重拳出击,依法从快、从重惩处,形成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量;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情节轻微,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加以纠正,落实整改措施。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做到对本地产品和外地产品一视同仁,对整治行动中查出的制假售假问题,不论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同时,要积极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联系,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营造一个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的环境。市里将根据各地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全市联动,异地互查,集中会审”的联合执法活动。

四、保障措施

农资打假护农是一项艰巨而又复杂的任务,制假售劣分子越来越狡猾,整治难度逐年加大。2004年这项工作要有重大进展,必须要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级要把“打假护农”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把“打假护农”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打假护农工作的组织领导,辖市区各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班子,统一行动方案,部门负责、法制机构和有关单位具体承担的组织指挥系统,统一调配力量,统一协调行动,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政令畅通。要把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作为推进打假工作的重要环节抓实抓好,层层发动部署,明确职责任务和奖惩措施。对打假不力的,搞形式主义走过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的导向、监督作用,多形式、全方位加强对打假护农行动的宣传。在电视、电台、报纸开设农资打假专栏;向社会公布打假举报电话;组织打假送法下乡、进村,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编印打假护农工作简报,交流经验做法,真正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促进上下沟通。为促进全市市场整治行动真抓实干,齐头并进,必须加大督查力度,真正做到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原则上采取一级督查一级,市督查县。对工作力度、工作进度展开督查,敦促及时到位;对个别案督查,要紧盯不放,促使排除阻力,查个水落石出。同时,上下、左右间的交流配合也极为重要。对一些大案要案,带有普遍性的制假售劣行为,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难以有效打击,必须采取联合行动,集中进行整治。必要时,可协调各方力量,统一展开行动。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地行动情况,各地要继续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统计报送工作。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案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随时续报。并将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和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在6月20前(报送上半年)、12月20前(报送全年)分两次报送市农林局政策法规处。

常州市农林局                      常州市公安局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常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常州市供销合作总社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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