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全省农林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农工办,辖市(区)人事(人事劳动保障)局、农林局: 根据江苏省人事厅、农林厅《关于评选全省农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苏人通[2003]1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组织开展农林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范围、名额 1、范围 先进集体:全市农林系统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评选的重点放在基层农技推广服务部门。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全市农林系统工作满三整年的在职在编人员。推荐的重点为工作在农业基层一线的农技推广服务人员和干部。已经获得全国或省部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本次推荐。 2、名额 根据苏人通[2003]111号文件规定,我市农工办系统推荐先进集体1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1名;农林系统推荐先进集体2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推荐候选人名额4个,表彰名额3个。考虑到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农工办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对象,各地按市农工办的要求推荐,由市择优遴选上报;金坛市、溧阳市、武进区、新北区农林系统分别推荐先进集体候选对象1个,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候选人1名,先进集体择优遴选2个上报。 二、评选条件(详见苏人通[2003]111号文件) 三、推荐要求 推荐工作由辖市区农工办、农林局和人事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在推荐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坚持评选条件,坚持推荐的人选和单位要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先进性,有突出事迹,群众公认。各辖市区对推荐的单位和人选要深入考察,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示。为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和人事局将对辖市区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进行进一步考察。 辖市区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人选,由各辖市区农工办、农林局于8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分别送到市委农工办和市农林局。(市委农工办联系电话:6644386,联系人:周亚南;市农林局联系电话: 6900682,联系人:邵晓源) 四、呈报材料 1、推荐报告(包括评选推荐工作过程、评选程序、条件掌握情况、考察情况等)。 2、江苏省农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呈报审批表(均为一式三份)。 3、先进事迹材料(要简明、真实、生动、突出典型事迹,字数在3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4、江苏省农林系统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人推荐公示表。 5、其它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以往的表彰决定、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等)。 五、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本次组织推荐工作,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和市人事局联合组成常州市农林系统组织推荐全省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本次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审核推荐工作。
二 ○○ 三 年 八 月 一 日
常州市农林系统组织推荐评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 吴新法 | 市农林局局长 | 副组长: | 高胜华 | 市人事局副局长 | | 陶水明 |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 | 谢小方 | 市农林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成 员: | 钱志根 |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 | 周亚南 | 市委农工办秘书科主任科员 | | 邵晓源 | 市农林局监察室主任 | | 孙兆佳 |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 办公室: | 主 任: 钱志根 | 副主任: 周亚南、邵晓源、孙兆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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