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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6-00021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6〕13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6-03-10 公开日期:2006-03-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农发〔2006〕13号

 

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武进区农机局:

为认真组织好我市2006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让农民用上放心农资产品,我局按照省农林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地参照我市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于331日前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OO六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农资  打假  方案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6316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黄亮            共印30

附件:

2006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和农林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秩序整顿和规范力度,切实强化农资质量管理,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和省农林厅《2006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与目标

()工作思路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整体推进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农资产品质量监督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以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法律入户为着力点,以落实责任制、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努力实现“十一五”期间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良好开局。

(二)工作目标

通过2006年的专项整治,使我市农资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守法诚信、质量安全意识和农民群众维权能力进一步增强。各项农业投入品的产品抽检合格率有新的提高,其中,种子合格率争取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复混肥、有机肥合格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饲料产品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兽药产品合格率提高到80%以上,兽药标签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农资打假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整体推进,并按照加大力度、下移重心、突出源头的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实施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重点围绕三突出一巩固开展。

1突出源头监管严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坚持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许可后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市场主体清查活动,并建立档案信息库。重点检查群众多次投诉的企业和批发大户等各种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已不具备资质的或存在违法行为和造成重大农业生产事故的,要依法注销或撤销许可;对证照不全的单位、个人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予以坚决取缔;以农业部门名义挂牌经营的农资经营单位要加大脱钩力度。

2、突出重点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农机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和县、乡、村农资集散地检查力度,结合重要农时季节开展拉网式检查,着重查处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生产、销售未经登记、审定、批准使用的农资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

种子专项治理。以常规稻、小麦、油菜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分别在2-4月份和89月份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水稻种子为重点的春季种子专项整治和以小麦、油菜种子为重点的秋季种子专项整治。加强对我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其生产经营种子的品种来源、审定推广区域、质量、包装、标签等,要进行逐一审查,突出种子质量抽查,严格品种管理,整顿种子市场秩序,规范种子经营行为。继续开展种子生产经营档案检查活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防因假劣种子导致坑农害农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农药专项治理。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以农药标签抽查和质量抽检为抓手,通过加强市场督查和加大质量抽检,深入开展高毒高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专项整治。35月份开展以小麦防治用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治理,68月份开展以水稻防治用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治理,79月份开展夏秋季高毒农药禁限用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农药标签治理,进一步提高农药标签合格率。突出抓好农药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的农药生产与销售,加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的农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合理使用农药。

肥料专项治理。以复混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叶面肥料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开展肥料质量抽查,加强对肥料产品的登记证、包装、标识、宣传内容检查,加大生产经营未登记肥料的查处力度。同时,强化对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推进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的建立,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肥料。

兽药专项治理。紧紧抓住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三个主要环节,切实加强兽药特别是兽用生物制品的监管。全面清理尚未通过GMP的兽药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兽药经营许可证、购销记录(经营台账)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市场监管,重点查处兽药含量不达标、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及违法制售假劣兽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兽药违法活动;加强兽药质量抽检和产品标签抽查工作,加大对规模饲养场(户)兽药使用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查)覆盖率,提高兽药抽检效能。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专项治理。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加强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对涉及瘦肉精等违禁药品饲料大案要案的查处。

农机专项治理行动。以《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依据,结合春播春种,深入开展农机市场整治工作。以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为重点,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无证经营、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及不合格农机零配件冒充合格农机零配件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农机市场。

3、突出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切实加大农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媒体披露等各种途径发现的问题,要严肃查处,并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大要案件,要按规定逐级上报,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人和督办人,并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和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4、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加强对毒鼠强的日常监管。对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国营农林场以及发生过制售毒鼠强行为的地方等重点地区,以及学校周围、施工工地、餐饮食店、养殖场等重点场所,要开展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行为。要进一步畅通合法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加强统一灭鼠,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防止反弹。

(二)健全机制,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范农资市场监管行为,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资诚信建设。

1、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各地要建立方便群众的农资打假举报工作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引导群众举报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建立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打击假冒农资产品的积极性。通过建立乡镇农资市场信息员制度,及时反馈当地农资经营网点变动,农资经营、使用等情况,监督农资质量状况,确保执法部门能及时掌握和查处一些隐蔽性较高的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农资质量抽检。在各个重要农时季节,对重点地区的种子、农药、肥料进行质量监督抽检,依法公布抽检结果,查处违法行为。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相结合,将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全年计划抽检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0家,依法及时公布抽检结果,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不合格产品,引导农民放心消费。同时加强农资市场调查,了解和掌握各地农资产品的市场分布、质量优劣、价格波动、销售动态和服务状况,及时预警,防止不合格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3、推进农资诚信经营。要采取稳妥有效的措施,制定规范管理的办法,提倡和引导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守法经营和质量公开承诺制,树立诚信经营意识,督促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经销台账,积极引导农民群众科学选购农资产品并索证索票,实行可追溯管理。与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结合质量抽检,建立诚信经营档案制度,依法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把问题较多、反映较大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监督、整治的重点,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农技推广系统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农林系统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责任制,坚决杜绝制假售假行为。

4、进一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在总结去年金坛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积极探索“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充分发挥试点的导向和示范效应。从完善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和农村物流。通过引导农资连锁经营、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技物结合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以及开展优质农资展示、假劣农资辨认、加强监管等活动,不断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占有率。

5、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分析和备案。认真做好季度、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每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上报上季度报表,确保统计工作客观性、全面性和及时性。同时,对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经营性行为罚款5000元以上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30日内,报上一级农业部门法制机构备案。

三、强化保障,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一)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明确分工,积极履行农业部门牵头协调职责,落实农资打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打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农资市场监管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建设,提升农资监管能力。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切实加大对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业执法条件与手段和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要树立以人为本、秩序为重、预防为主、效能为先的监管理念,从侧重举报投诉式的静态监管转变为侧重巡查式的动态监管,强化市场监管的主动性;从粗放型监管逐步转变为质量型的精确监管,管好、管实、管到位。

(三)强化服务,推广普及农资科学使用知识。树立管理寓于服务、服务贯穿管理的理念,不断创新公共服务的方式方法,重点在放心农资推介,优势农资企业扶持,指导农民科学、安全、合理使用农资等方面加强服务。加大诚信企业和优质农资产品的宣传力度,指导农民正确、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资,让农民既买得到放心农资,又会科学使用农资。积极鼓励引导农资连锁经营,通过农资连锁经营与技术推广服务紧密结合,使农资供应和农技服务贴近农村。要结合农业科技示范户的培育,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推进法律入户行动,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四)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农资打假氛围。社会各方支持和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是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社会基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在重要农时、重点地区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跟踪报道,依法曝光不法分子违法违规行为。普及识假辨假维权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能力。同时,要积极宣传报道各地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的好典型、好经验,大力营造有利于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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