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
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提高动物疫病防治水平,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2006年全省动物防疫工作的总体安排,制定了《2006年度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2006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动物 防疫 目标 考核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6年3月22日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杨文伟 共印30份
附件:
2006年全市动物防疫工作
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
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事关畜牧业健康、安全、稳定发展,事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事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根据全省2006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动物防疫工作实际,对我市2006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全面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紧紧围绕“保人畜安全,促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突出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两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集中组织实施“春季防疫突击行动、夏季高温消毒灭源、秋冬动物防疫百日会战”三大防疫行动,强化台账记录和免疫效果监测考核,积极推进动物防疫质量保证金制度、动物防疫责任岗挂牌监管制度等工作措施,稳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基础免疫、基础设施、基层队伍和基本素质四项基本建设,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动物防疫事业更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一)重大动物疫情控制目标
全面落实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措施,平稳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努力实现“力保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防控工作目标。
(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目标
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二次免疫密度常年达到100%,且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保持在85%以上;猪瘟、鸡新城疫等其它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常年达到100%;狂犬病要求城镇宠物犬免疫密度达95%,农村散养犬免疫密度要求达90%以上。免疫标识配套使用率100%。同时,建立健全免疫记录,做到真实准确,清楚明白。
(三)检疫工作目标
生猪产地检疫率要求达到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检疫率达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同时,加强动物防疫监管机构内部管理,杜绝兽医卫生监督员、动物检疫员严重违法违规违章事件发生。
(四)动物防疫监管工作目标
加强对规模饲养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以及牛、羊屠宰场的监管,要求对牲畜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管密度达到100%,对规模饲养场的监管密度达到100%,对违章案件查处结案率基本达100%。
(五)农业血防工作目标
全面做好农业血防综合治理工作,防止阳性血吸虫病畜的发生。
三、主要工作及具体要求
(一)基础工作
1、基础免疫工作。在常年免疫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春季防疫突击行动、夏季高温消毒灭源、秋冬动物防疫百日会战”三大防疫行动,确保牲畜口蹄疫一免、二免、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全面达到100%;完成省市下达的年度疫苗使用计划;W、D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不得低于85%;免疫标识配套使用率达100%。各辖市、区疫苗使用目标任务表详见附表1。
2、检疫工作。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每个乡镇都要设立产地报检公示牌,扩大告知面,建立健全报检台账记录,规范检疫规程,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检疫证明时,应严格核查免疫情况。对调运的种蛋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应标明相应的种畜禽的免疫情况;对跨省调运的其他非屠宰畜禽,距最后一次免疫超过3个月的,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禽流感或口蹄疫强化免疫。提高产地检疫率,努力使产地检疫率达90%。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管理,确保屠宰检疫率达到100%,做到有宰必检,凡检必严,检出病害、死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动物产品检疫标识到位率100%、规范出证率达100%。
3、疫情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疫情监测网络体系,扩大监测面,增加监测量,全面、深入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工作,各辖市、区每2个月要开展一次重大动物疫病(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并形成书面监测报告报市。各辖市、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目标任务表详见附表2。
4、防疫监督工作。深化落实动物防疫监督分片包干责任制,加大对规模畜禽饲养场、牲畜定点屠宰场点及畜禽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台账,全面建立规模畜禽饲养场、牲畜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电子档案,并将监管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报市;进一步加强“两员”管理,强化“两员”考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监督明查暗访行动,整顿行风,每季度不得少于4次,并详细纪录明查暗访情况,内容包括人员、时间、场点、发现问题、解决方案及处理结果等情况;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依法治疫,坚决打击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正常的动物防疫工作秩序。
5、防疫基础设施建设
(1)实验室建设。要按照省级标准建设,加强动物疫病诊断检测实验室的建设,金坛、溧阳、武进要建成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动物疫病诊断检测实验室,做到布局合理,功能相对完备,包括准备室、血清室、实验动物室、细菌室(含无菌室)、解剖室及检测室等功能区,能够满足日常动物防疫工作的需要。
(2)胡桥检查站建设。溧阳市要按照省统一下达的建设要求,序时推进胡桥省级畜禽检查消毒站的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投入使用。
(二)重点工作
1、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辖市、区级及乡镇基层动物机构建设,确保按期完成改革任务。
2、组织实施三大防疫行动。按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春季防疫突击行动、夏季高温消毒灭源、秋冬动物防疫百日会战等三大防疫行动,各辖市、区要周密部署,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落实关键措施,序时推进,扎实开展,并及时总结,确保按期完成各项任务。
3、开展全市动物检疫大比武。各辖市、区要以省市动物检疫大比武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敢于争先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检疫员学技术、练技能的活动,层层选拔,全员参赛,全市推荐50名选手参加全省动物检疫员技能操作大比武活动,树我市检疫员形象,为常州争光。
4、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质量保证金制度。在认真总结金坛、武进实施动物防疫质量保证金制度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发展、完善,提高规范性、可操作性,在全市范围内加以推广实施。
5、推行动物防疫挂牌监管制度。在全市规模畜禽饲养场(户)醒目位置悬挂动物防疫监管责任牌,将养殖场(户)负责人及防疫部门监管人、行政监管人“三位一体”的责任主体挂牌公示,发挥责任牌的宣传、警示和约束作用,促进动物防疫监管责任制的深化落实。
6、规范统一动物防疫台账。推进全市动物防疫台账标准化建设,采全市各地动物防疫台账长处,重新设计、统一印制各类动物防疫台账,各辖市、区要迅速下发、投入使用,确保各项台账整齐划一,规范有序。
7、实施兽医系统从业人员培训工程。各地要将兽医系统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纳入工作日程,拟定培训计划,安排专项经费,全员覆盖,保证“人人受培训、人人长技能”。
8、建立规模畜禽饲养场(户)地图档案。结合规模畜禽饲养场防疫监管工作,各辖市、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地图档案,做到乡乡有地图,户户有档案,地图档案要悬挂在乡镇兽医站,并随时更新,动态反映,一目了然。
(三)创新工作
在全市畜牧兽医系统内,营造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大力鼓励、支持全系统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工作,大胆尝试探索,推进技术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力争在动物免疫、检疫、诊疗技术及动物防疫工作管理上涌现出一批创新成果,并能够有力迅速推广应用,以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市动物防疫事业加快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今年全市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地必须认真做好各项保障措施的落实工作。
(一)全面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
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要求,量化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以责任制的形式把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和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争取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地要积极宣传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落实免疫注射费、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动物防疫经费足额、及时到位,确保各项动物防疫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动物防疫监督工作力度,推进依法治疫
各地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系统内和全社会的动物防疫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突出对辖区内规模畜禽饲养场和牲畜定点屠宰场的监管。
(四)加强乡镇防疫队伍建设,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要坚持做好常年防疫工作,在开展突击防疫的同时,乡镇、村委要以多种形式组织好突击防疫队伍或防疫小分队,落实好基层防疫劳务费及防疫物资,确保有人防疫、有钱防疫、有序防疫和有效防疫。
(五)开展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各级要加强对本系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工作,培训内容应包括国家的动物防疫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等。市级负责对本级和所辖乡镇防疫人员的培训,要求每年每人轮训一次,受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培训教育做到理论与时间相结合,务必实效。
五、考评与奖惩
(一)考评方法
检查考核将采取季度考评(占70%)与年终考评(占30%)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每季度考核后对检查情况进
行通报。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辖区内发生W、D等重大动物疫情的取消考评资格;W、D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结果全年合格率不足80%的取消考评资格(具体考评细则另行制定)。
(二)奖惩
1、设动物防疫工作综合考核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年终在全省检查考核中被查市、区获县级前三名的给予嘉奖。
2、设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单项奖。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常年保持在90%为三等奖、91-95%为二等奖、95%以上为一等奖(依据全年市级4次采样监测结果进行考评)。
3、设工作创新奖。对在动物免疫、检疫、诊疗技术及动物防疫工作管理方法上有创新的,创新的成果能够有力推动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有效提高动物防疫工作效能,在全市进行推广应用的,授予工作创新奖。
4、对发生W、D等重大动物疫情或全年W、D免疫抗体有效保护率低于80%的辖市、区,予以通报批评,由人为原因导致的防疫责任,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