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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索 引 号:014109859/2007-0000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7]86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7-07-24 公开日期:2008-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实施意见
常农发[2007]86号

关于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

干部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

活动的实施意见

 

辖市区农林(机)局:

为切实加强基层农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林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农林系统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推动我市农林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农工办和监察局《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常纪发[2007]7号)和市政府纠风办《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常纠办发[2007]1号)精神(以下简称市纪委、市纠风办《意见》),结合农林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农林系统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纪委、纠风办《意见》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三农为基本出发点,以创一流服务质量、一流行政能力、一流队伍形象为工作目标,以开展争创活动为载体;通过争创活动的开展,使基层站所为“三农”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林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对象与范围

(一)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全市农林系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重点是乡镇农林、畜牧兽医和农机站的技术干部;

(二)人民满意好站所:全市乡镇农林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畜牧兽医站和农机站。

三、标准和条件

(一)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兽医、农机)干部

1、政治素养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农服务意识强,职业道德佳。

2、工作业绩好。精通农林(机)、畜牧兽医方面的业务知识,熟练规范地处理各项日常业务工作,准确掌握管辖区域范围内农林(机)、畜牧兽医方面的基本状况,因地制宜搞好产业结构调整及技术指导与服务,工作勤奋,成绩突出,且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因工作失误而导致农民群众上访以及举报事件。

3、优质服务好。牢固树立“情系农业、服务三农”的思想,积极做好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宣传贯彻工作,真心实意为农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业务技能精湛,服务优质温馨,办事高效快捷,群众认可度高。

4、开拓创新好。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精神,在服务三农过程中,不畏艰难困苦,勇于探索实践,永不知足自满,积极进取有为,各项工作举措领先。

5、廉洁自律好。勤政廉洁意识强,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各项廉政建设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依法行政,未发生过贪污受贿和其他经济问题。

(二)人民满意基层好站所

1、严格依法行政。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认真实行站内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无执法、办事不公,滥用职权,违法执法,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2、服务质量一流。便民措施齐全,办事指南、服务内容和相关制度配套齐全,内部人员分工合理,岗位职责明晰,服务态度文明礼貌,热情耐心,认真负责,各项服务工作都能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完成;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态度粗暴、办事效率低下等现象。

3、工作环境优美。服务设施配套,基础建设规范,办公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无脏、乱、差现象。

4、长效机制落实。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等制度落实,为农服务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政治业务学习经常化制度化,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纪律严明,监督机制健全。

5、工作业绩突出。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各项工作领先,成效显著,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农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6、廉政建设过硬。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行为规范,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违纪违规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农林系统基层站所直接面对广大农民,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开展争做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和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好站所活动,是农林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为农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农林系统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为确保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盛建良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谢小方为副组长,党总支、办公室和监察室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对全系统的争创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确保创建质量。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辖市区农林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指导基层站所开展创建活动,督促其制订和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积极投入创建活动。同时,加强基层站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搞好思想教育,大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湛,勤政为民,业绩突出的农林干部队伍。

(三)及时整改,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农林部门要自觉按照市纪委等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纠风办下发的《关于在农村基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的贯彻意见》要求,积极配合辖市区纪委、纠风办加强对基层站所的考核评议和督查等工作。各基层站所要针对广大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剖析原因,研究对策,解决问题。对属于上级相关部门的问题,要及时向上反映;对属于自身的问题,则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予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逐步进行整改。

(四)有机结合,同步推进。要坚持一切从农林基层站所的实际情况出发,紧密结合为农服务工作的实际,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推进,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级农林部门要把争创活动作为年度一项重要工作,与农林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争先创优等有机地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年底市局将在全市农林系统开展评选“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和人民满意好站所”活动,对评选出的“农民满意的优秀农林干部和人民满意好站所”进行表彰奖励。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好站所  创建  意见                            

  抄送:市纪委,市纠风办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7年7月27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邵晓源          共印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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