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全市执业兽医资格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执业兽医管理,有效提高我市兽医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快兽医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依据省农林厅《关于下发2007年全省执业兽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农牧[2007]6号)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7年全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继续坚持“积极稳妥、分步实施、不断推进”思想,认真总结前两年我市执业兽医推进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加强对执业兽医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执业兽医制度在我市顺利实施。 二、工作步骤 (一)报考对象 1、全市畜牧兽医条线尚未取得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 2、动物诊疗单位和畜禽养殖龙头企业的相关兽医从业人员。 (二)组织报名 所有参考人员一律到工作所在地农林局报名,各辖市、区农林局负责做好报名人员的初审推荐工作(严格参照江苏省执业兽医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收一寸免冠照片2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2份,并认真填写《2007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人员花名册》,于4月5日前上报至市农林局,由市农林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核并上报。 (三)培训考核 执业兽医参考人员的培训工作在4月份完成,具体培训工作由市农林局统一负责实施,培训教材主要以《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手册》为主。所有人员培训结束后,统一参加省农林厅组织的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具体培训考试方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认定 6月份完成,考试结束后,省农林厅公布考试人员成绩,市农林局将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而后上报省农林厅,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证书(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由省农林厅负责统一颁发。 三、工作要求 各辖市、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要切实把该项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克服困难,扎扎实实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执业兽医的从业管理,严格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确保我市执业兽医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附件:1、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 3、2007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人员名册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执业兽医 资格 考试 通知 __ 抄送:各辖市、区农林局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6日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阎晓东 共印15份 附件1: 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1、参加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满足其中之一): ①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中专学历,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二年的; ②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一年的; ③连续从事兽医或者传统兽医工作满十年,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推荐的; ④取得初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三年以上或取得中级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资格证书二年以上的。 2、参加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条件(满足其中之一): ①具有兽医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兽医工作五年以上; ②具有兽医师以上技术职称; ③取得动物疫病防治员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之后,并连续从事兽医工作五年以上; ④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后,连续从事兽医工作满三年的。
附件2: 江苏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表 姓名 | | 性别 | | 职称及取得年限 | | 学历 | | 从事兽医工作年限 | | 工作单位 | | 职业资格证书等级 及取得年限 | | 报考种类 | | 市区兽医卫生监督所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区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市 辖市(区)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市、辖市(区)各存一份; 2、“报考种类”是指报考执业助理兽医师还是执业兽医师; 3、“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推荐意见”是指对无学历的兽医人员报名时的推荐意见,有学历的报名只需区兽医卫生监督所的初审意见即可。 附件3: 2007年全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人员名册 试点推进单位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学历 | 从事兽医工作年限 | 考试等级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务必于4月5日前完成汇总上报,要求电子文档稿。发送至angeljinsong@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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