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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7-0003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7〕27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7-03-13 公开日期:2008-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

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武进区农机局:

现将《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的具体实施方案,请325日前上报我局政策法规处。

附件: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联系电话:05195682238

    真:05195682221

电子邮箱:czzfzd@sohu.com

 

〇〇七年三月十三

附件:

2007年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农林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大我市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加强农资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省农林厅《2007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打假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加强源头治理、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大要案查处、提升农资监管能力建设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实现农资打假与日常监管经常化、规范化、推动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两个提高”(即提高农资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两个减少”(即减少农民群众因农资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减少因假劣农资的使用或违禁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而导致的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这一目标,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力争使我市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资监管执法能力不断增强,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的质量安全意识、守法诚信意识和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及维权意识进一步提升,放心农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和农民群众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三、工作重点

(一)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对农资市场经营主体的检查。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理。坚持谁发证、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许可后的监督管理。对已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但因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要依法注销或撤销;对证照不全和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摊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群众投诉较多、缺乏有效管理的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要重点开展检查和清理整顿;对未按规定建立产品质量和经销档案的,要督促建立,如拒不建立或抵制建立的,要依法查处。要建立规范的农资日常监管工作档案,做到有查必有录。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要求,加大农林系统企业脱钩的力度,认真清理乱挂钩、乱挂靠的行为并加强监督管理。

二是突出重点农资产品整治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和水产苗种为重点,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辖市(区)、乡镇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在重要农时季节联合农资打假主要职能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加强农资使用环节监管,严禁违法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农产品,对农资使用环节发现假劣农资的,要进行“倒查”。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厉查处,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子监管以水稻、小麦、油菜等种子为重点,分别在34月和89月,在全市集中开展以水稻为重点的春季种子专项整治和以小麦、油菜种子为重点的秋季种子专项整治,加大对种子市场的监督检查和质量抽查力度。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经营推广应当审定而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超范围经营、无证生产经营、未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包装标签品种介绍与审定公告表述不符等违法行为。

农药监管:以杀虫剂、杀菌剂和种子包衣剂为重点,加强市场质量监督抽查。深入开展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专项整治,分别在45月、67月和89月份,开展以小麦防治用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治理,以水稻防治用药为重点的农药专项治理和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督检查等活动。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登记证生产、添加未登记成份、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肥料产品标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的违法行为,以及掺杂使用高毒剧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监管: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及床土调酸剂为重点,在春秋两季集中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开展肥料质量抽查,严查有效成分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夸大使用效果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监测,建立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加强对肥料登记产品的后续管理,依法查处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的违法行为。

兽药监管:紧紧抓住兽药生产、经营、使用三个主要环节,严查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生产经营、有效成份含量不足、标签说明书不规范、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违法活动,并采取有力措施,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监管: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获得饲料行政许可企业和产品的追踪检查。强化动物源性饲料生产、经营、使用的日常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并在饲料生产和使用旺季,集中进行23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饲料产品安全监测,重点监测饲料卫生指标、饲料中违禁药物、反刍动物饲料中牛羊源性成分。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以及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苏丹红、莱克多巴胺等违禁品和其他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

农机监管: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为重点,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积极开展农机产品的质量调查、投诉和打假工作,确保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及时处理重大、突发质量事故和集中投诉事件,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

水产苗种监管:以落实水产苗种生产许可制度为重点,在苗种繁育期间组织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苗种生产环节使用呋喃唑酮、氯霉素和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提高水产苗种质量。督促苗种生产企业建立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及销售记录,建立可追溯制度。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劣充优和销售带病水产苗种的行为。

三是强化案件查处工作。要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举报各类制售假劣农资和使用国家禁用药品及化学物质生产农产品行为,拓宽案件发现渠道,做到闻报必动,有诉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对市场检查、媒体披露等途径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加大农资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并贯彻重罚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方针,及时调查非法农资的来源和投向,注重收集违法线索,自觉执行案件报告和督办制度,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狠抓一批大要案予以惩罚和曝光,以警示教育潜在的违法分子,充分体现行政处罚的规则导向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农林执法权威。

(二)加强农资质量抽检

要逐步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的质量监测制度和执法抽查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资质量年度抽查计划,并将农民群众反映较多、问题突出的区域、市场、产品和企业列入重点监测范围,实行定期定点例行监测和动态监测。在各个重要农时季节或农资使用旺季,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对相关农资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发布预警公告,提醒广大农民不要购买质量不合格产品,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农业生产流域。要在农产品出口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大中型生产企业开展禁用投入品质量安全的例行监测,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大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在总结过去两年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做好2007年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各项工作。要从完善农资营销机制入手,大力发展农资物流,通过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与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对接等方式,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压缩假劣农资市场空间,保障农民用上放心优质农资,努力提高放心优质农资产品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四)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把执法能力建设作为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并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心工作、以及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新出台农业法律法规等为重点,突出对农资打假、办理案件等各项技能的提升,加大对农资打假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林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与能力,树立农林部门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和权威。积极推进以“三有三好”(有专职的执法队伍、有完善的设施条件、有配套的工作制度、领导重视好、执法行为好、工作效果好)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对各类违法行为的快速反应和查处能力。进一步加强乡镇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员队伍建设,延伸监管网络,提高监管能力,并及时反映和上报当地农资经营、使用、网点变化和质量状况等情况。

(五)加快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积极探索和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研究制定农资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科学评价体系和相应标准,逐步加快推行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以及质量监督抽检结果,统一纳入信息数据库,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建立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数据库和黑名单数据库,曝光违规企业和产品,推荐信誉可靠的企业和产品。对信誉好的企业给予扶持和鼓励;对失信和具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列入重点监测检查对象;对多次违法违规、信用差的企业要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重点监控,直至依法取消其资格。

(六)加强服务与指导

充分发挥农林部门的技术优势,结合实施农林科技下乡入户工程等活动,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资产品,加大对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与培训力度,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农资产品,防止假劣农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积极组织诚信企业和农资行业协会公开质量承诺,通过推介、展示等多种方式引导农民群众到信誉好、技术服务能力强、售后服务优的经营网点选购农资产品,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优质农资产品的占有率。在广大农村基层要培育工作热心、业务精通的农民骨干,使之成为农资打假的义务监督员、宣传员和识假辨假技术员。

(七)继续推进毒鼠强整治工作

继续采取换购、排查等措施,加大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查收缴力度,巩固毒鼠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防止反弹。继续牵头做好杀鼠剂核准经营续展登记工作,进一步畅通杀鼠剂市场流通渠道,严厉查处未取得经营资格经营杀鼠剂和经营没有防伪标志杀鼠剂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统一灭鼠工作,宣传推广先进灭鼠器械、药剂和技术,提高鼠害综合防治水平。

四、工作步骤

全市2007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三月上中旬)为动员部署阶段。根据省厅和市整规办的统一部署要求,制定工作要点和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对全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和全面动员。

第二阶段(3月下旬-11月下旬)为组织实施阶段。根据不同农时季节和各类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分阶段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第三阶段(11月下旬-12月下旬)为总结阶段。各辖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对2007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及早谋划2008年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方案。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明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把农资打假工作列入农林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分级负责,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农资市场监管考核评价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农资打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履行农资监管工作职责,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资监管工作档案、信息报送、责任追究、绩效考核等制度,逐步完善农资监管考核评价体系。

(三)努力营造打假氛围。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现代传媒手段,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成效经验,宣传农业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优质放心农资企业和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资案件,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送放心农资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出黑板报等多种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积极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工作举措和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环境和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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