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辖市及有关区农林局、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苏林计[2006]88号)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绿色江苏生态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06]259号、苏林计[2006]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2007年营造林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推进绿化造林工作。植树造林是推进打造绿色常州,建设生态市的重要内容。经过近年来的努力,绿化造林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各地要认清形势,认真巩固前期建设成果,全力推进下一阶段绿化造林工作,既要看到绿化造林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要看到目前林业发展、生态建设面临的良好机遇,充分认识推进绿色常州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策划,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推进绿化造林工作,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 二、突出重点,确保完成植树造林任务。要继续围绕《绿色常州现代林业工程总体规划》(2005-2010年)确定的布局,充分挖掘潜力,确保全面完成植树造林工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努力构筑以重点林业生态工程为骨架,以城镇、村庄绿化为依托,以绿色林网建设为网络的绿化新格局。要着力实施绿色家园、绿色道路、绿色单位等“三绿”工程,为建设村容整洁、生态良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应有的贡献。要努力查找薄弱环节,重点抓好镇区、村庄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 三、抓住时机,做好冬春造林各项准备工作。2007年造林任务重、难度大,各地要尽快将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和山头地块。切实抓住有利时机,及早开展整地开塘工作并做好种苗供应。同时,要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和病虫害检疫,抓好种苗市场监管,严禁使用伪劣、带病虫害等不合格苗木造林。要主动做好造林所需农药、化肥等各类物资准备,抓紧做好各类机具的购置、检修工作。在绿化造林施工期间,要经常性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和督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全年植树造林任务。 附件: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五日 主题词:造林 计划 通知 抄送:省林业局、省财政厅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7年2月6日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吕晓雪 共印22份 附件: 2007年营造林生产指导性计划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株 县别 | 造 林 面 积 | 农田林网控制面积 | 四旁植树 | 计 | 其中成片造林 | 计 | 新建 | 完善 | 金坛 | 1.5 | 0.8 | 1.5 | 0.5 | 1 | 110 | 溧阳 | 3.3 | 2 | 2.6 | 1 | 1.6 | 120 | 武进 | 1.7 | 1 | 1.7 | 0.7 | 1 | 115 | 新区 | 0.5 | 0.2 | 0.7 | 0.3 | 0.4 | 55 | 合计 | 7 | 4 | 6.5 | 2.5 | 4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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