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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07-00025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07〕14号 发布机构:常州市农林局
生成日期:2007-03-06 公开日期:2008-03-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通知
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通知
常农发〔2007〕14号

 

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员队伍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林局:

为尽快构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根据省农林厅《关于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意见》(苏农市[2006]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建立一支高效精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重要意义

(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了农业部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新职能,迫切要求各级农业部门从以生产品领域监管为主,向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监管转变;从以行政推动为主,向行

政管理与行政执法并重转变。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不健全、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落后,已明显不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已成为农业部门依法履行法律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紧迫任务。

(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确保消费安全。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经成为农产品市场竞争的主要因素。建立一支能够贴近基层、深入田间地头、深入销售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对农产品生产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可以有效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有利于提高农业部门的综合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指导,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广生态安全的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投入品,净化产地环境,强化源头控制,规范生产过程,可以有效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树立各级农业部门和推广单位的崭新形象。

二、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职责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就是在全市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检验检测和技术推广队伍中,选择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通过培训、考核,经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担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各辖市、区农林局要有明确责任科室负责此项工作,每个乡镇站亦要明确1-2名专、兼职监管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监督管理。依法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流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生产大户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对生产基地即将上市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严格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准出;监督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市场准入工作;监督“三品”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加强标识管理,规范使用农产品标识和防伪标志;对已获证产品,开展日常监督管理。

(二)宣传指导。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指导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组织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指导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使用,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监督农业生产者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对限用的根据限用范围指导合理使用。

(三)技术培训。对农业生产者进行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推广对增产增效增收作用显著的新品种、新技术,特别是优质高效特色农产品生产技术、设施农业和工厂化种养技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技术;对农业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引导对上市产品主动检测。

(四)协调配合。向农业生产者、经营者传递、发布有关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文件、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向管理部门反馈生产、流通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协助农产品质量追溯,查找问题根源。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基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监督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的推广者。各地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的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一)严格培训。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培训,重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农业标准化、安全农业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使用、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方面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素质,建立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

(二)规范管理。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做到结构合理、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建立考核评比制度,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每年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继续履行职责。

(三)加强领导。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建设摆上突出位置,作为当前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关键措施,加快建设进度。同时,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监督职责的,依法予以追究。

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表(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请于20073月底前报市农林局市场信息处。

 

附件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表

附件2: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名单汇总表

 

二○○七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农产品质量  安全  监督员  通知                    

  常州市农林局办公室            2007年3月6印发

打字:张婷          校对:沈剑          共印20

附件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表

单  位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现从事专业

 

职务/职称

 

学  历

 

毕业院校

 

参加工作时间

 

是否专职

 

办公电话

 

个人简历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辖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申请名单汇总表

序号

县别

   

姓名

性别

职务/职称

文化程度

是否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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