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下发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商合发[2008]529号),2011年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已开始,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工作:凡2010年12月31日以前由境内投资主体以新设、并购(含参股)方式设立的境外企业,通过电子钥匙(CA证书)在商务部中国对外投资经济合作网站(http://fec.mofcom.gov.cn/zxbs/index.shtml ),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于2011年6月20日前报送相关数据(见附件《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统计报表目录“年报”)。
二、月度快报工作:自2010年1月1日起,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季度快报表(FDIJ表)”的报表期别调整为月度快报表,并于月后10日前网上报送(进入方式同上)。凡经核准的所有境外投资项目,必须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后首先建立境外企业,然后根据企业实际无论是实物还是现汇投入都要在网上报送数据。
三、注意事项:
1、对于不参加年报工作和月度快报工作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其本年度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的申请,各类扶持政策也不得享受。
2、请各辖市区商务局务必高度重视,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辖区企业做好统计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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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请按时报送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的通知
国家商务部、统计局、外管局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的通知http://fec.mofcom.gov.cn/article/zcfg/zcfb/dwtz/201101/1185874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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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商务局联系人: 蒋立平 电话0519-85682310 传真0519-85682299
二0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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