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浏览次数:
信息名称: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11-00012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11-05-10 公开日期:2011-05-1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关于组团参加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将于2011年96日至11日在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东北亚博览会已连续举办6届,李克强、王岐山等领导同志先后出席了前六届博览会。

  本届东北亚博览会将分别设置中国东北地区“十二五”振兴规划展示馆、香港商品馆、东北亚国家商品馆、台湾商品馆、投资合作馆、食品医药馆、科技电子信息馆及室外中小型企业展区,继续举办东北亚经贸合作高层论坛等配套活动。

  我厅和省贸促会已连续五年共同组织省内有关企业参加东北亚博览会,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贸易效果。今年我厅已将该博览会列入年度重点展会计划中,将由江苏省贸易促进中心总承办,并由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作为具体承办单位,继续组织省内有关企业参加。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参展企业

  今年我省拟继续组织家电、电子、轻纺等行业的大型骨干企业参展。请各市认真组织企业参展。有意参展的企业请填写“参展申请表”(附后),并于6月15日前报至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二、展示内容

我省展团展位设在G馆(科技电子信息馆),展示内容有:电子电工产品、音响视听设备、计算机、通讯设备、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等。

  三、参展费用

大会规定的馆内净地展位费为800元/平方米。此次参展我省统一组团,将给予50%的展位费用资助。相关展位费由参展企业展前据实支付,展后将统一拨付展位补贴款项。所有展位进行整体特装,摊位特装费、展品运输费(南京-长春)将给予全额资助,参展人员费用由参展企业自理。

  四、联系方式

  常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电话:85682281

  江苏省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唐金凤

  电话:025-5285 6746  传真:025-5285 6749

  江苏省贸易促进中心: 余皓洁

  电话:025-5771 0271传真:025-5771 0302

  江苏省商务厅外贸处: 何昌云

  电话:025-5771 0231传真:025-5771 0084

附:第七届中国吉林·东北亚投资贸易博览会参展申请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报名表176


9baf56e15aa783fa3539861eaba40e69.doc (40.00 KB)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