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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参加第2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11-00009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生成日期:2011-04-01 公开日期:2011-04-0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常州市商务局关于参加第2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关于参加第2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哈洽会)是国家批准的大型国际经贸洽谈会之一,自1990年创办至今,哈洽会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21届。哈洽会始终坚持突出俄罗斯及独联体、面向东北亚、辐射全世界的特色,从区域性展会逐步发展成在国内外皆具较高声誉的国际性展会。

  为帮助我省企业更好地开拓东北及俄罗斯市场,2011年第22届哈洽会,省商务厅将由江苏省贸易促进中心总承办,并由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作为具体承办单位,继续组织省内有关企业参加。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22届中国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展会时间

  展览时间:2011年61519

  三、展会地点

  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301号)

  四、展会内容

高新技术展区: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技术、生物医药技术、先进制造与信息化、农业创新与精深加工、环保与公共安全等;现代农业展区:农业科学技术与推广,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及特色深加工农产品等;建材与家居展区:厨卫设备、建筑五金及配件、钢结构、彩钢、装饰板材、铺装材料、节能保温材料、门窗等建筑、装饰材料及家居用品等;轻工展区:包装印刷品、灯具灯饰、家用电器、办公文具、体育用品等;机电展区:工机械、食品加工机械、包装机械、塑料机械、水处理设备、动力机械、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设备、五金工具、电动工具、汽车零配件(在广场展览篷房展示),大型工程机械、农林机械、大型车辆、乘用车等(在广场展示);外国展区:各国投资环境及项目推介、旅游及民俗推介、特色展品展示;家具馆:板式家具、儿童家具、办公家具、软体家具、藤制家具等。

  五、参展费用

  根据哈洽会组委会的安排,今年江苏展团的展位位置设在国内各省市组团参展区域。室内国际标准展位(3×3)展位费为6000/,光地价格为620/平方米。省厅将对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相关展位费由参展企业展前据实支付,展后将统一拨付展位补贴款项。

  为体现我省良好的对外整体形象,本次展会我省展位将相对集中,省厅将统一进行形象装修。

  人员费用另行通知。

  六、报名方法和截止时间

  申请参展的企业请按要求填写好《参展申请表》(见附件),并于4月30日前传真至常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同时将参展费用汇至以下帐号,并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第22届哈洽会”:

  户名:江苏省贸易促进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市中华路支行

  帐号:800156016608091001

  七、联系方式

  常州市商务局服务贸易处:王卫星 彭立

  电话:85682282   85682281传真:85682299

  江苏贸促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仲琪

  地址:南京中华路50号(江苏国际经贸大厦)2510

  电话:025-5285 6790传真:025-5285 6751

  江苏省贸易促进中心: 余皓洁

  电话:025-5771 0271传真:025-5771 0302

  江苏省商务厅外贸处: 何昌云

  电话:025-5771 0231传真:025-5771 0084

参展申请表


8a33ac5b0899c5cf7725cf273c32bc39.doc (35.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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