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外经贸局:
根据商务部、省厅关于核对境外企业情况的通知(见附件),我市将对截至2008年底已核准的境外企业(机构)进行全面核对和摸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核对填写表格(见附件),表格中请加联系人、电话、邮箱。
二、凡没有申请电子钥匙的企业,请登录中国对外经济合作指南网站
(http://fec.mofcom.gov.cn/index.shtml)进行电子钥匙申请,并在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建立境外企业。
三、境外企业(机构)历史数据将通过内网发送至相关的辖市、区外经贸局外经科, 请及时核对。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辖市区外经贸局精心组织,落实专人,并将有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市外经贸局外经处。
联系人: 蒋立平
电话85682310 传真 85682299
附件:省厅核准项目情况一览表.xls
二OO九年三月十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