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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和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事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533/2008-00014
法定主动公开分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外经贸经[2008]21号 发布机构:市外经贸局
生成日期:2008-01-29 公开日期:2008-06-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和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事宜的通知
关于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和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事宜的通知
常外经贸经[2008]21号
 

关于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

和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事宜的通知

 

金坛、溧阳、武进市(区)外经贸局,各外经公司,各境外就业中介机构:

    根据部省及我驻罗马尼亚使(领)馆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就有关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及开展境外就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外经公司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应立即停止向罗马尼亚芒加利亚船厂派遣各类劳务人员。各外经公司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或开展境外就业中介业务,必须经我驻罗马尼亚使(领)馆同意并报市外经贸局或市劳动保障局审核后,方可对外签约;对未经审核,擅自违规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的外经公司或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经营资格并进行经济处罚。

    二、各级公安机关要严格把关,对赴罗马尼亚从事劳务的人员申领护照的,必须凭市外经贸局或市劳动保障局的审核意见方可签发护照。对以旅游等名义假冒申领护照的要严厉查处。

    三、金坛、溧阳市外经贸和劳动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外经公司和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开展向罗马尼亚派遣劳务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再摸底,并向有关企业宣传政策规定,及时掌握动态情况,避免各类劳务纠纷及劳务突发事件的发生。

 

 

常州市外派劳务合作和

境外就业中介管理协调小组

OO八年元月二十九日

 

 

抄报:常州市政府,江苏省外经贸厅

抄送:金坛、溧阳、武进市(区)公安局、劳动保障局,常州市外派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中介管理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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