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办公室
一、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协助局领导对各处室综合协调工作和局领导交办事宜。
二、 负责全局性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党委会、中层办公会等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局长及全局性会议文件、讲话稿、汇报材料的起草及交印。
三、 及时了解部、省厅、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外经贸工作的指示和意见以及各市外贸工作动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呈工作。作好“三外”的阶段目标进度情况的反馈,推进目标管理。
四、 负责机关文秘、文档的规范化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及时、认真做好全局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传递、催办及归档、立卷、借阅等工作。
五、 负责局印章、介绍信的使用保管管理。
六、 负责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负责来宾的接待工作。
七、 负责编辑发放《常州对外经贸》、《常州市外经贸局大事记》。
八、 负责办理提案议案、政务信息等工作,收集整理外经贸信息,报送市委、市政府。
九、 做好外经贸系统的涉外安全和保密工作及台账管理。
十、 做好外经贸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及卫生工作达标管理。
十一、 负责局机关计算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管理。
十二、 负责机关财务经费管理和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做好局机关的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 负责办公用房、职工住房的维修、改造等管理工作,房改工作的扎口管理。
十四、 负责车辆及驾驶员的调度和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驾驶协会的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十五、 负责承办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等。
十六、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综合处
一、 收集国内外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及有关资料,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二、 调查研究并提出全市外贸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建议。
三、 调查研究全市外经贸运行中的难点、热点和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
四、 参与全市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参加本系统“三外”工作的相关调研活动和会议、掌握全局情况,了解第一手资料,并提出相关建议。
五、 对全市“三外”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并扎口对外公布。
六、 参与全市“三外”业绩汇总和年终考核评定工作。
七、 指导外经贸行业的劳动工资工作。
八、 按政策规定管理国有及国有控股直属企业领导干部的收入。
九、 按照上级领导要求,指导、协调外经贸企业的体制改革工作。
十、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外贸管理处
一、 负责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贸易工作,编制外贸发展战略和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外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及进出口年度调控目标,分析研究国际贸易发展形势和我市整体运行状况、走势;负责全市进出口贸易统计和分析工作,研究解决我市外贸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 负责各类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及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各类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及配额招标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三、 负责并会同国税、财政、外汇管理等部门做好企业出口退税、贴息相应的工作;负责汇编申报中小企业市场开拓基金;负责制定外贸发展基金(及奖励)的使用计划以及相应的管理、审核工作。
四、 负责局属企业贸易出国团组的初审上报;负责外经贸系统的综合考评工作,并指导外经贸系统的审计工作。
五、 承担国外反倾销调查方面的有关工作。
六、 贯彻实施国家对外贸易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拟定对外技术贸易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技术进口项目的转报,承担技术进出口市场开拓和协调管理工作,促进外经贸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负责技术贸易的业务培训、调研及技术贸易的统计分析。
七、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市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相应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二、 定机电产品进出口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
三、 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出口生产企业的专项技术改进、管理和监督使用机电产品出口基金。
四、 承担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编报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
五、 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招标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服务贸易处
一、 贯彻实施国家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市促进机电产品进出口相应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二、 定机电产品进出口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
三、 推动机电产品出口和出口生产企业的专项技术改进、管理和监督使用机电产品出口基金。
四、 承担机电产品的进出口管理工作,编报机电产品配额的年度进口方案。
五、 负责进口机电产品招标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六、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水港管理处
一、负责口岸发展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和口岸信息工作;
二、负责口岸单位目标考核工作;
三、编制口岸年度工作专项经费预算,对上级下拨的口岸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提出意见;
四、负责水港口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五、负责编制水港口岸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水港口岸的统计工作和全市口岸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
七、负责国家、省、市投资水港口岸配套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
八、负责水港口岸开放码头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查验单位执法情况;
九、负责水港港区、码头(泊位)的开放和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
十、组织协调国际(地区)海运航线、航班开辟的相关工作;参与水港口岸涉外事件的调查;
十一、负责与国外港口之间的经济合作、技术交流及重大涉外活动;
十二、组织水港口岸单位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陆空港管理处
一、负责陆路及航空口岸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负责编制陆路和航空口岸开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国家、省、市投资陆路和航空口岸配套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查和组织实施工作;
四、负责陆路和航空口岸规划发展及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
五、负责陆路和航空口岸开放和关闭的审核、申报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际(地区)客货运航线、航班等的开辟工作;
七、协调陆路和航空口岸查验单位进驻的相关问题;
八、负责陆路和航空口岸的日常管理,协调陆、空港口岸查验单位的查验、通关工作,处理工作中的争议问题;
九、参与陆路和航空口岸涉外事件的调查;
十、负责陆路和航空口岸的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陆路和航空口岸单位开展文明共建活动。
外资管理处
一、 负责制定、督促、实施全市利用外资的计划、规划,并负责将全市利用外资目标分解到各外资指标承担单位。
二、 负责全市各部门、各级、各类开发区的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协助培训相关人员和推进项目。
三、 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和开发区的综合管理及信息汇总,协助起草我市利用外资、开发区工作和改善投资环境方面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
四、 负责外商直接投资的审批、报批和管理。限下项目立项、合同审批、批准证书颁发;限上项目、限制项目的初审、转报和协调。
五、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国政府贷款、赠款、BOT、B股和境外上市项目的政策指导、信息汇总、转报审批、项目管理。
六、 汇总编制全市外资统计报表和开发区的外资统计报表,并按月上报省外经贸厅、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时提供相关分析资料。
七、 负责编制、实施全市重点项目境外推进计划,组织、参与重点项目境外推进活动。负责境外客商来常州考察、商务洽谈的邀请。
八、 负责全市重点项目的推进、协调和管理。负责企业设备进口、国产设备退税等手续审批、核查。
九、 负责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调研、分析,及时提供分析调研材料,协助领导指导辖区外资工作。
十、 办理市外商投资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项目会审、外资委员会议材料准备等。
十一、 负责实施《江苏省开发区管理条例》和《常州市关于开发区管理工作的意见》、负责开发区政策研究并检查、督促开发区政策的贯彻实施。
十二、 负责市各级、各类开发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服务;承办省级开发区初审和报批工作,参与开发区规划调整服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开发区的镜内外活动。
十三、 负责外商投资经济纠纷投诉调节中心的日常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调日常工作。
十四、 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商品计划的编制、上报和申报手续。负责两类企业确认的初审、考核的核准。负责联合年检中的外经贸审查和资料的汇总上报。
十五、 负责组织政府综合部门与外商投资企业的沟通、交流活动,帮助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困难、改善环境。
十六、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委、监察室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纪委以及行政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对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实施检查和监察。
二、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查处本局所属范围内的违纪、违法和违规案件。
三、负责受理和处理本局范围内有关纪检、监察方面的信访举报、申诉和控告。
四、协助外经贸局党委行政,抓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教落实彻育,抓好全局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订和贯彻落实工作。
五、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配合外经贸局党委行政,组织实施本局范围内的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题教育和培训,适时对有关对象进行必要的诫勉谈话,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开好各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配合工会抓好所属国有外贸企业的企务公开工作,监督机关有关政务公开的落实和实施。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
六、对所属国有外贸企业以及改制后的非国有企业中的国资经营及运作、实施效能监察和必要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做好纪检、监察日常业务工作,协调处理好横向职能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关系。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开发区管理处
一、负责拟定全市开发区发展的中长期规划;
二、负责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情况统计和汇总分析,及时报送有关动态;
三、做好全市开发区工作发展情况调研,提出全市开发区发展建议供领导参考,协调解决开发区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拟定和执行开发区管理的有关规定、规章,督促检查相关执行情况;
五、负责新办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六、负责制定全市开发区年度指标及考核评比工作;
七、传达和布置省市有关开发区精神指示和工作安排;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外经管理处
一、负责编制全市外经工作的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检查、考核全年目标的执行情况,拟订我市外经工作的政策、措施。
二、审查上报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和在境外设立非贸易企业、办事机构,以及年审材料。
三、归口管理、协调外经企业的对外业务和外经协会的工作。
四、归口管理、协调外派劳务人员的选派和培训工作。
五、负责我市接受国际援助、国际合作项目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
六、汇总、编制、分析、上报各类外经统计报表。
七、负责公派出国(境)劳务人员的初审工作。
八、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承担经援任务的协调和管理、督促、检查经缓项目的执行情况。
九、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组织人事处
一、负责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办理机关公务员招考录用、培训、年度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以及退休、辞职工作;负责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和竞争上岗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负责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二、 指导基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建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加强基层党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组织和优秀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民主评议工作,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抓好建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党费管理工作。
三、 负责国家安全联络工作,做好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和行前教育工作。负责办理外派劳务人员(省内)出国(境)审查批件和市外经贸行业因公出国人员审查批件。
四、 负责外经贸出国(境)团组的初审和会审。
五、 负责机关离退休二部工资调资等日常事务管理;协助局退管会做好全行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机关工会抓好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和有关活动;负责外经贸行业离休干部及县处级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组织好各种活动。
六、 与纪委监察配合,为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收集汇总基层机关群众意见,协助党委开好民主生活会。
七、 负责落实局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业务培训任务,协助机关支部抓好机关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和党员发展工作。
八、 负责局系统各类人员职称报名考试、职称申报、资格证书发放工作。
九、 负责全市各类对外经贸专业岗位培训、职称考试培训。
十、 负责外经贸业务培训中心的日常管理、教学任务的落实和年度验审工作。
十一、根据国家对大中专、中专毕业生的分配政策和规定、抓好人才需求预测及双向选择的工作。
十二、完成干部、党员及机关工资的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统计工作。
十三、做好党员、干部及离退休老同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十四、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落实、做好党外干部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和民主党派联络工作;落实归侨、侨眷政策。
十五、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宣传处
一、负责局党委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
二、责“三外”工作的对外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三、负责系统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四、负责局系统普法教育工作和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五、负责局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日常工作。
六、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团委
一、 制定共青团年度工作总结和规划,确定团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二、 按照团章规定,做好系内广大团员组织管理和年度评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员的统计和接转工作以及团费收缴工作。
三、 指导和组织基层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按期做好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审批所属基层团组织机构协调和人员组成。
四、 指导和组织好系统内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
五、 组织开展系统内团员青年各类青工技能比赛,通过全市和系统内岗位技能比赛选树岗位能手和业务标兵,为团员青年岗位成才提供舞台,发挥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六、 在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为党员发展对象和“青年人才库”入库工作。
七、 组织系统内团员青年开展各项有益的文体活动。
八、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工会
一、根据《工会法》、《劳动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按照党委和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系统的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
二、主持工会联合会的全面工作,代表本系统(行业)职工参与行业民主协商、民主监督工作,参与调研、制定全市对外经贸行业(系统)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指导意见。
三、协调同有关部门联系,指导外贸企业工会工作。
四、组织实施全系统经济技术创新工程以及劳动竞赛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评先创优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以及管理工作。
五、履行工会教育职能,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及文化教育活动。
六、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沟通职工与行政的联系,促进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七、做好劳动争议、民事调解、来信来访、法律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九、组织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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